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724,分49页显示  上一页  42  43  44  45  46  48  49 下一页
分类词汇(续上)
跑步
赔产
畔道离经
匹马丘牛
十六烷值
十直日
失格
射箭运动
审判权
摔交
束矢钧金
税外方圆
缺勤
确限
热审
《國語辭典》:跑步  拼音:pǎo bù
两脚加快速度前进。如:「他每天早上八点,一定会在公园跑步。」
《漢語大詞典》:赔产(賠産)
产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由生产者按规定赔补。 王志琪 《只化一个月时间就使全村合作化》:“在社内开始酝酿包工包产的时候,有的社员怕赔产,不愿包产。”
《漢語大詞典》:畔道离经(畔道離經)
背离道统,不遵循经典规定的指导思想。亦指背离常规的思想或行为。畔,通“ 叛 ”。 清 洪升 《〈坚瓠补集〉序》:“开人心狙诈之端,启风俗陵傲之习,不至於畔道离经不止。” 陈独秀 《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 居恒 欲手刃其人,以为畔道离经者戒。”
《漢語大詞典》:匹马丘牛(匹馬丘牛)
春秋 时 鲁国 交纳田赋,规定每丘出戎马一匹,牛三头,谓之“匹马丘牛”。春秋·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 唐 孔颖达 疏:“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是曰匹马丘牛。’”
《漢語大詞典》:十六烷值
表示柴油发火性能的指标。将试样柴油与由十六烷(其十六烷值规定为100)和α甲基萘(其十六烷值规定为0)配制的标准燃料进行对比试验,当试样柴油与某一配制标准燃料发火性能数据一致时,该标准燃料中十六烷的体积百分率,即为试样柴油的十六烷值。
《漢語大詞典》:十直日
指一月中规定禁止执行死刑、屠宰、渔钓的十天。此法始于 唐 律。 唐 长孙无忌 《唐律疏议·断狱下》:“其所犯虽不待时,若於断屠月,谓正月、五月、九月;及禁杀日,谓每月十直日,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虽不待时,於此月日,亦不得决死刑。”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八:“ 武德 二年正月甲子下詔曰:‘……自今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十直日,竝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杀。’” 宋 赵与时 宾退录卷三:“今断狱律疏议列此十日谓之十直日。”道家以此十直日为明真斋日。参见“ 十斋日 ”。参阅云笈七籤卷三七。
《國語辭典》:失格  拼音:shī gé
指硬碟读取资料时,因内部误差所造成的不连续状态。如播放影片时,所造成的播放动作不连续的状况。
《漢語大詞典》:射箭运动
借助弓的弹力将箭射出,在规定射程内比赛准确性的竞技运动。分为单轮和双轮的个人和团体赛。比赛射程:男子有90米、70米、50米和30米四种;女子有70米、60米、50米和30米四种。以中靶环数判分,按全能成绩排列名次。
《漢語大詞典》:审判权(審判權)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國語辭典》:摔交  拼音:shuāi jiāo
1.一种角力比赛,以摔倒对方为胜。元。无名氏《独角牛》第一折:「这孩儿不肯做庄农生活,则待要刺枪弄棒,学拳摔交。」也作「摔跤」、「摔角」。
2.跌倒。如:「天雨路滑,小心摔交!」也作「摔跤」。
《漢語大詞典》:束矢钧金(束矢鈞金)
古代民间诉讼按规定缴纳的财物。后借指处理讼事。语本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於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於朝,然后听之。” 郑玄 注:“必入矢者,取其直也……古者一弓百矢,束矢,其百个与?”又:“必入金者,取其坚也。三十斤曰钧。” 清 钱谦益 《河南开封府太康县知县李之茂授文林郎制》:“束矢均(钧)金,不改饮冰之操;盘根错节,益徵游刃之能。”
《漢語大詞典》:税外方圆(税外方圓)
唐 藩镇于朝廷规定的常税之外,巧立名目,括取民财,进贡皇帝,称“税外方圆”。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二年:“藩镇多以进奉市恩,皆云税外方圆。” 胡三省 注:“折则成方,转则成圆,言於常税之外,别自转折,以致货财也。”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二节:“因为他( 唐德宗 )贪财,节度使多以进奉名义来讨喜欢。名目有‘税外方圆’(正税外周转)、‘用度羡馀’等等。”
《國語辭典》:缺勤  拼音:quē qín
该上班而没上班。如:「王先生今天因病缺勤。」
《漢語大詞典》:确限(確限)
明确规定的期限。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比差》:“拘提,量事之难易,人之多寡,路之远近,定有确限。令其按期回销。”
《漢語大詞典》:热审(熱審)
明 清 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其制始于 明 永乐 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 成化 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 清 代沿袭。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小人因他热审时节,哭诉其冤。”明史·舒化传:“四年热审,请释纍臣 郑履淳 、 李芳 ;及朝审,又请释 李已 ,皆得宥。”清史稿·世祖纪二:“﹝十年五月﹞庚辰,定热审例。” 清 邹容 《革命军》第二章:“即比以九幽十八狱,恐亦有过之无不及,而贼 满 人方行其农忙停讼、热审减刑之假仁假义以自饰。”参阅明史·刑法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