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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戒,二定,三慧,四解脱,五解脱知见,是谓之五分法身。戒定慧三者如上。解脱者自慧断惑,解惑之系缚,即涅槃之事。解脱知见者,认已解脱之智慧也。是前三者为修因,后二者结果也。于结果中举涅槃之智慧者。以此五种之法为佛之身体,故云法身。三身中之法身即小乘所立。见大乘义章二十本。
【佛学常见辞汇】
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以上五者叫做五分法身,戒者防身之恶,定者使心不乱,慧者破妄證真,解脱者离诸系缚而證涅槃,解脱知见者即涅槃所起之智慧。前三为修因,后二为结果。
戒定慧解脱知见
【佛学大辞典】
(术语)解脱与解脱知见二者合而云解脱知见。
戒取见
【佛学大辞典】
(术语)同戒禁取见。五见之一。
【佛学常见辞汇】
与戒禁取见同。
【三藏法数】
谓于非戒之中,谬以为戒,强执胜妙,希取进行,是名戒取见。
戒禁取见
【佛学大辞典】
(术语)如确取牛戒狗戒等非理之戒法,而思为生天之因,解脱之道。迷取非理戒禁之邪见也。此中亦含布施取苦行取等。以有迷取非理之布施或非理之苦行而思为清净之因或道者故也。但由印度之外道守邪戒者多,故谓之戒禁取。五见之一。俱舍论十九曰:「于非因道,谓因道见,一切总说,名戒禁取。(中略)理实应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大乘义章六曰:「言戒取者,于有漏法,取为能净,故云戒取。」智度论二十二曰:「外道戒者,牛戒鹿戒狗戒罗刹鬼戒哑戒聋戒,如是等戒智所不赞,唐苦无善报。」
【佛学常见辞汇】
执行邪戒却以为是正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捺喇舍曩Dars/ana,思虑推求审详而决择事理也。通于正邪。止观五下曰:「一切凡夫未阶圣道,介尔起计,悉皆是见。」俱舍论二曰:「审虑为先决择名见。」大乘义章五本曰:「推求说之为见。」止观十上曰:「作决定解,名之为见。」
【佛学次第统编】
见,梵名捺喇舍曩,思惟推求审详而决择事理也。一切凡夫,未阶圣道,介尔起计,悉皆是见。
七见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邪见,二我见,三常见,四断见,五戒盗见,六果盗见,七疑见。详见三藏法数三十。
【三藏法数】
(出华严孔目)
分别曰见。谓外道于诸法中执己为是,以正为非,迷惑不解,失于正理,故有七种之见也。
〔一、邪见〕,谓无正信,诽谤正法,而于善恶果报,及正因缘所生善法,一切拨以为无,是为邪见。(正因缘者,谓眼等六根为因,色等六尘为缘,能生一切诸法,非如外道计从梵天生,或计从微尘生。此则为邪因缘也。)
〔二、我见〕,谓不知此身五蕴所成,虚假不实,妄计为身,强立主宰,恒执为我,是为我见。(五蕴者,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为五也。)
〔三、常见〕,谓不知己身及诸外物皆悉无常,终归坏灭,而反妄计为常,是为常见。
〔四、断见〕,谓不知诸法本性空寂,常住不坏,而反起断灭之见,妄计此身死已不复更生,是为断见。
〔五、戒盗见〕(亦名见取),谓不知如来正戒,而于邪戒中妄自分别,取以进行,如牛狗等戒,执取为实。得少功德,自以为足。私窃邪计,不修正因,是为戒盗见。(牛狗戒者,谓外道计前世从牛狗中来,即以食草啖秽为戒,而修苦行也。)
〔六、果盗见〕,谓不知正因正果,于不善事生妙善想,勤加精进,如以寒热涂灰卧棘等事,执为正行。小有所得,私窃邪计,以为极果,是为果盗见。(寒热涂灰卧棘者,谓外道寒则裸形自冻,热则五热炙身,或以灰涂身,或眠卧荆棘,自以为苦行,而求得果也。五热者,谓四方是火,上则日也。)
〔七、疑见〕,谓于诸法,或执有我,或执无我,或执为常,或执非常等,心生犹豫,不能决了,是为疑见。
见大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七大之一。如色性周遍于法界,见性亦遍满于法界,名为见大。见闻觉知中,就初而独立见大。见楞严经三,三藏法数三十。
【三藏法数】
见觉无知,因色空有。如朝明夕昏,一切色相,因见分析。众生昏迷,但见明暗之相,不知性见精明,遍周法界,随众生心,循业发现,以由色空既遍,见亦周遍,六根互用,闻听觉知,亦复如是。圆满十虚,宁有方所,故名见大。(六根互用者,谓如眼见色,亦能闻声、嗅香、知味、觉触之类也。十虚,即十方虚空也。)
见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八识四分之一。(参见:四分)
【三藏法数】
谓眼等六识,各能了别诸尘境界,是名见分。
【三藏法数】
见即照了之义。有五种:一、證见名见,即根本智见分是也。二、照烛名见,此通根心俱有照烛义故。三、能缘名见,即通内三分俱能缘故。四、念解名见,以念解所诠义理故。五、推度名见,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此五种见,通名见分。(根本智者,即第八识也。内三分者,即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也。)
四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华严大判一经为四分:一信分,二解分,三行分,四證分。见三藏法数十四。【又】法相宗立八识,八识之心王,心所,体虽各一,而分别所起之用,则有四分:一相分。是为心内所现之境,心者虑知之法,虑知之法,必有所知之法,故心生时,心之自体自转变,而现所虑所托之境,此名所虑所托之境分。相者相状,心起时,浮于心前之相貌也。二见分,见者见照。能缘为义,缘其所变相分之见照作用也,识之自体变相分,共起能缘之用,此名见分。三自證分,见分虽知相分,而见分不能自知见分,如刀不能自斩刀也,故别有知见分之用,此名自證分。是为识之自体分,彼见分非他物,即此自体缘外(相分)之用也,今自体自證知此自用之见分,故名自證分。四證自證分。自證分自證之用谁證知之,于是从自證分更起能缘之用,使證知自證,此名證自證分。而知此證自證分者为谁,知之者,即前之自證分也。自證分为證之自体,则缘外之见分与缘内之證自證分,皆得知之。以见分与證自證分,是自證分缘内外之二用,体必能知用也,兼缘二分,故不要第五分。譬之店中之货物如相分,掌匮如见分,主人如自證分,證自證分如其妇。见分缘相分而不可缘自證分,犹如掌匮能差排货物,而不能关知主人之事,自證分得缘外之见分与内之證自證分,如主人得管理掌匮与其妇,證自證分之缘自證分,如妇知夫之事。此四分古师多立三分。證自證分合于自證分,护法菩萨之正义,乃立四分。起信论所说,业转现之三识,如其次第,恰当于自證分,见分,相分之三分。然而一切诸法无一不影现于相分中,但诸识之相分,影现之相不同耳,开示之则如图。

【佛学常见辞汇】
唯识宗对于心境的关系,认为由主观的识,用以了别客观的现象,可以分作四分来解释,即相分、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就是由识所变现的外境;见分就是能缘境的见照作用,自缘其所变的相分;自證分就是證知见分者;證自證分就是自證分的内向作用,由返照的结果,證知其自證分者。
见分薰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二种薰习之一。(参见:二种薰习)
见牛
【佛学大辞典】
(譬喻)十牛之一。
见王斋
【佛学大辞典】
(仪式)死后三日所设之僧斋名。由亡人于此日见阎罗王而起。释氏要览下曰:「北人亡至三日必斋僧,谓之见王斋。」
见正
【佛学大辞典】
(人名)见正比丘,疑无后世,佛为说见正经。
见正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佛说见正经,一卷,东晋竺昙无兰译。佛对见正比丘说种种之喻,除其断常二见。
见在佛
【佛学大辞典】
(杂语)僧人尊称帝王之词。宋太祖初幸相国寺,至佛像前,问当拜否,僧录赞宁奏曰:见在佛不拜过去佛。见归田录。
见地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乘共十地之第四位,当于声闻乘之预流果。见四谛之理,断三界之见惑,初得圣果者,即第十六心之道类智也。见大乘义章十四,四教仪集注下。
【佛学常见辞汇】
三乘共十地的第四位,相当于声闻乘的预流果。
【俗语佛源】
俗称「见解」或「见识」。如说某人对某物的见解好、理解深刻,就说「见地甚高」、「别有见地」等等。如郑振铎《漩涡》:「他一点儿见地也没有,只是照书直讲。」《续传灯录》卷三十五:「工夫稳实,见地明白。」宋·张《南湖集》卷一有诗云:「寥寥千百年,所得仅三四。此言或是痴,的确有见地。」「见地」一词,较早见于《大智度论》卷七八。其中说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有共同的「十地」,(十个修行證悟的阶次),其中第四地就是见地。天台宗的四教(藏、通、别、圆),将三乘共有的十地判为通教。《大智度论》中的见地,即修行者于此位中,以出世间智(无漏智)能断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见惑,得见真、俗二谛之理,故名见地。所谓见惑,就是不正确的推测和计度而产生的迷情(如「我见」等),断除此迷情,即能證得预流(预入于圣人之流)的果位。(无名氏)
【三藏法数】
谓三乘之人,同见第一义、无生、四谛之理,故名见地。(第一义者,即真俗不二也。无生者,谓了一切法皆无生也。四谛者,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