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春秋 拼音:chūn qiū
1.泛指四时。《诗经。鲁颂。閟宫》:「春秋匪解,享祀不忒」句下汉。郑玄。笺:「春秋犹言四时也。」《文选。张衡。东京赋》:「于是春秋改节,四时迭代。」
2.年龄。如:「春秋正富」。《汉书。卷五四。苏建传》:「且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灭者数十家。」
3.书名。孔子据鲁史修订而成,为编年体史书。所记起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共二百四十二年。其书常以一字一语之褒贬寓微言大义。因其记载春秋鲁国十二公的史事,故也称为「十二经」。公羊、谷梁、左氏三家为之作传,称为「春秋三传」。
4.编年史的通称。古时列国史记多名春秋,后私家著述或私人作史亦沿其名,称为「春秋」。如《晏子春秋》、《吕氏春秋》、《吴越春秋》、《十六国春秋》、《十国春秋》之类。
5.(西元前722~前481)孔子作春秋,所记起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凡历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世称此时代为「春秋」。今多以周平王东迁至韩、赵、魏三家分晋(西元前770~前476)为春秋时代。
2.年龄。如:「春秋正富」。《汉书。卷五四。苏建传》:「且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灭者数十家。」
3.书名。孔子据鲁史修订而成,为编年体史书。所记起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共二百四十二年。其书常以一字一语之褒贬寓微言大义。因其记载春秋鲁国十二公的史事,故也称为「十二经」。公羊、谷梁、左氏三家为之作传,称为「春秋三传」。
4.编年史的通称。古时列国史记多名春秋,后私家著述或私人作史亦沿其名,称为「春秋」。如《晏子春秋》、《吕氏春秋》、《吴越春秋》、《十六国春秋》、《十国春秋》之类。
5.(西元前722~前481)孔子作春秋,所记起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凡历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世称此时代为「春秋」。今多以周平王东迁至韩、赵、魏三家分晋(西元前770~前476)为春秋时代。
《國語辭典》:进退(進退) 拼音:jìn tuì
1.前进或后退。如:「进退不得」。晋。李密〈陈情表〉:「臣之进退,实为狼狈。」《魏书。卷四二。列传。郦范》:「腹背受敌,进退无途。」
2.和尊长、客人等见面、告退之类的礼仪。《论语。子张》:「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礼记。内则》:「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
3.出仕或退隐。《孟子。公孙丑下》:「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馀裕哉?」宋。叶适 故知枢密院事资政殿大学士施公墓志铭:「进退以义,士之节也;枉道干进,士之耻也。」
4.任用或罢免。唐。韩愈 送李愿归盘谷序:「坐于庙朝,进退百官,而佐天子出令。」《明史。卷一七九。列传。邹智》:「然或进退一人,处分一事,往往降中旨,使一二小人阴执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
5.使之进退,犹言指挥。《宋史。卷三六五。列传。岳飞》:「飞还兵于舒以俟命,帝又赐札,以飞小心恭谨、不专进退为得体。」
2.和尊长、客人等见面、告退之类的礼仪。《论语。子张》:「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礼记。内则》:「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
3.出仕或退隐。《孟子。公孙丑下》:「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馀裕哉?」宋。叶适 故知枢密院事资政殿大学士施公墓志铭:「进退以义,士之节也;枉道干进,士之耻也。」
4.任用或罢免。唐。韩愈 送李愿归盘谷序:「坐于庙朝,进退百官,而佐天子出令。」《明史。卷一七九。列传。邹智》:「然或进退一人,处分一事,往往降中旨,使一二小人阴执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
5.使之进退,犹言指挥。《宋史。卷三六五。列传。岳飞》:「飞还兵于舒以俟命,帝又赐札,以飞小心恭谨、不专进退为得体。」
《漢語大詞典》:予夺(予奪)
(1).赐予和剥夺。《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六曰夺,以驭其贫。” 郑玄 注:“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2).引申为赏罚。 明 王凤洲 《纲鉴会纂》卷四四:“ 范华阳 曰:‘今 僖宗 两无予夺,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3).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为予夺轻重之权度。”
(4).褒贬。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謚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
(2).引申为赏罚。 明 王凤洲 《纲鉴会纂》卷四四:“ 范华阳 曰:‘今 僖宗 两无予夺,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3).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为予夺轻重之权度。”
(4).褒贬。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謚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
《漢語大詞典》:与夺(與奪)
(1).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 唐 韩愈 《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2).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3).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4).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5).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2).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3).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4).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5).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