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前科 拼音:qián kē
指曾受科刑判决的记录。有关前科之定义有两种说法,其一是以警察刑事纪录證明(即俗称之良民證)记载无刑事案件纪录来判断是否具有前科。但警察刑事纪录證明并不会记载所有之刑事案件,故可能会产生经判决有罪但良民證未记载该纪录之情况。其二则是以高等法院所制作之前案纪录表作为判断。但所谓之前案纪录表,是纪录刑事案件侦查、裁判及执行之相关资讯及结果,无论案件之结果是有罪、无罪、起诉或不起诉甚至签结均会于该前案纪录表有所纪录,其内容并非仅止于有罪判决,且该资讯非一般人所得查阅,纵为司法人员在调阅上亦有所限制。故就公司行号及相关移民申请所要求提供的无前科證明,通常指前者。
《國語辭典》:枪手(槍手) 拼音:qiāng shǒu
1.古时持枪的兵士。《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东路枪手,自至和初立为土丁之额。」
2.持枪射击者。如:「他是著名的枪手,随时有人请他表演射击,均百发百中。」
2.持枪射击者。如:「他是著名的枪手,随时有人请他表演射击,均百发百中。」
《國語辭典》:枪手(槍手) 拼音:qiāng shou
冒名顶替,代人考试者。《文明小史》第二十四回:「家里有十来万家私,只是胸中没得一点儿墨汁。……在各候补熟人中托找枪手。」也作「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