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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罪案  拼音:zuì àn
犯罪的事端。明。洪升《长生殿》第三○出:「想我在生所为,那一桩不是罪案。」
《國語辭典》:犯由  拼音:fàn yóu
犯罪的原由。元。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若问著此一节呵如何告诉休,你便索与他个知情的犯由。」元。无名氏《神奴儿》第三折:「凭著我纸儿上写著这一一的犯由,怀儿里揣著这重重的痛苦。」
分類:罪状
《漢語大詞典》:犯由牌
古代处决罪犯时,公布罪状的牌子或告示。 元 关汉卿 《蝴蝶梦》第一折:“不能勾金榜上分明题姓字,则落得犯由牌书写名儿。”《水浒传》第四十回:“把这 宋江 、 戴宗 的供状招欵粘连了,一面写下犯由牌,教来日押赴市曹斩首施行。”《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太守命牢中取出 申春 等死囚来,读了犯由牌,押赴市曹处斩。”
《漢語大詞典》:恶状(惡狀)
罪状。新唐书·杨嗣复传:“故事,大臣非恶状明白,未有诛死者。”
分類:罪状
《漢語大詞典》:坐状(坐狀)
罪状。后汉书·应奉传:“及还,太守备问之, 奉 口説罪繫姓名,坐状轻重,无所遗脱,时人奇之。”
分類:罪状
《漢語大詞典》:辜功
罪状。书·吕刑:“狱货非宝,惟府辜功。” 蔡沉 集传:“辜功,犹云罪状。”
分類:罪状
《漢語大詞典》:恶单(惡單)
犹罪状。警世通言·桂员外穷途忏悔:“ 牛公子 羞变成怒,写家书一封差人往京师,揑造 施 家三世恶单,教父亲讨 李平章 关节,託嘱地方上司官,访拿 施还 出气。”
分類:罪状
《國語辭典》:丹书(丹書)  拼音:dān shū
1.古代颁给功臣的契券。《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于是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
2.用朱笔定罪的文书。《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执其手,赂之以曲沃,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
3.周文王所得的纬书。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正纬》:「则是尧造绿图,昌制丹书其伪三矣。」
《國語辭典》:问罪(問罪)  拼音:wèn zuì
1.指出对方的罪状而加以责备或讨伐。如:「兴师问罪」。《隋书。卷四。炀帝纪下》:「况乎甘野誓师,夏开承大禹之业,商郊问罪,周发成文王之志。」
2.审问罪犯以定罪。《三国演义》第一回:「遣中郎将董卓来代将我兵,取我回京问罪。」
《國語辭典》:明刑  拼音:míng xíng
1.古代一种刑罚。将犯人去其冠饰,书其罪状于背。《周礼。地官。司救》:「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汉。郑玄。注:「加明刑者,去其冠饰,而书其邪恶之状,著之背也。」
2.明确的法令。《后汉书。卷四二。光武十王列传。阜陵质王延》:「经有正义,律有明刑。」元。孙仲章《勘头巾》第四折:「王法条条诛滥官,明刑款款去贪残。」
《漢語大詞典》:薄责(薄責)
(1).用低标准来要求。论语·卫灵公:“躬自厚而薄责於人,则远怨矣。”
(2).轻微的责备或责罚。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而自 建隆 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明史·徐阶传:“故圣帝明王,有言必察。即不实,小者置之,大则薄责而容之,以鼓来者。”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金生色:“俄邻子以执奸自首,既薄责逐释讫;而妇兄 马彪 素健讼,具词控妹冤。”
(3).簿责。根据文书所列的罪状来诘责审理。 宋 范仲淹 《宋故卫尉少卿分司西京胡公神道铭》序:“公於部中择其挟贵人势力,州县不敢动者一二家,薄责于庭,众皆大惧。”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府职掌纪略:“奉旨将掌厂值日内臣 贺尧年 、监督主事 蔡宸恩 下狱薄责之。”
《漢語大詞典》:自供
(1).自行供给。资治通鉴·唐肃宗至德元载:“应须士马、甲仗、粮赐等,并於当路自供。” 唐 杜甫 《诸将》诗之三:“朝廷衮职虽多预,天下军储不自供。” 明 陈邦瞻 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此天下之良法,使民自供,初无所扰,何待丰岁?” 明 钱澄之 《田家苦》诗:“老夫生计苦疏慵,学稼东皋拟自供。”
(2).受审人自述案情,招认罪状。古今小说·汪信之一死救全家:“但行兇非止一人,据 革 自供当时逃散,不记姓名。” 郭沫若 《棠棣之花》第五幕:“执问涂厕人, 豫让 乃自供:欲报 智伯 仇,故变名为佣。”
《漢語大詞典》:虑囚(慮囚)
讯察记录囚犯的罪状。虑,通“ 録 ”。汉书·隽不疑传“每行县録囚徒还” 唐 颜师古 注:“省録之,知其情状有寃滞与不也。今云‘虑囚’,本録声之去者耳。”旧唐书·德宗纪下:“庚午,命有司虑囚,旱故也。” 宋 王观国 学林·虑囚:“ 前汉 、 后汉 皆称録囚,《唐史》五代史皆称虑囚,二字皆是也。” 明 归有光 《怀庆府推官刘君墓表》:“君尝虑囚,一女子呼寃,君察其诬,繫狱已二十年,遂出之。”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冤狱:“令方虑囚,忽一人直上公堂,怒目视令而大駡曰:‘如此憒憒,何足临民!’”
《漢語大詞典》:情犯
犯法罪状。 宋 岳飞 《官吏修举职事札子》:“欲望特降指挥,如有似此之人,许本司一面对移事理,重者放罢,仍具情犯职名奏闻。”
分類:犯法罪状
《國語辭典》:周内(周內)  拼音:zhōu nà
四处搜寻附会疑證,务使人获罪入狱。《汉书。卷五一。贾邹枚路传。路温舒》:「上奏畏却,则锻鍊而周内之。」宋。杨万里 宋故华文阁直学士赠特进程公墓志铭:「理讼狱之负则专务罚金,甚至周内罪名,没入生业。」
《漢語大詞典》:数罪(數罪)
列举罪状。宋书·颜延之传论:“而据笔数罪,陵讎犯逆,餘彼慈亲,垂之虎吻,以此为忠,无闻前誥。” 北魏 温子昇 《孝庄帝杀尒朱荣大赦诏》:“拔髮数罪,盖不足称;斩竹书愆,岂云能尽?”
分類:列举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