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典则(典則)
(1).典章法则;准则。《书·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貽厥子孙。” 孔 传:“典,谓经籍;则,法。”《南齐书·东昏侯纪赞》:“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 唐 杜甫 《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诗:“政用疏通合典则,戚联豪贵躭文儒。” 清 纳兰性德 《自鸣钟赋》:“洵足媲铜仪玉簫,垂为典则而难改。”
(2).特指诗文等的法则、章法。《隋书·经籍志一》:“ 俭 又别撰《七志》……文义浅近,未为典则。”《隶续·米巫祭酒张普题字》 宋 洪适 释:“此碑字画放纵欹斜,略无典则,乃羣小所书。” 陈衍 《元诗纪事·赵孟頫》:“《清容居士集》: 松雪翁 诗法高踵 魏 晋 ,为律诗则专守 唐 法,故虽造次训答,必守典则。” 鲁迅 《华盖集续编·古书与白话》:“便是文章,也未必独有万古不磨的典则。”
(2).特指诗文等的法则、章法。《隋书·经籍志一》:“ 俭 又别撰《七志》……文义浅近,未为典则。”《隶续·米巫祭酒张普题字》 宋 洪适 释:“此碑字画放纵欹斜,略无典则,乃羣小所书。” 陈衍 《元诗纪事·赵孟頫》:“《清容居士集》: 松雪翁 诗法高踵 魏 晋 ,为律诗则专守 唐 法,故虽造次训答,必守典则。” 鲁迅 《华盖集续编·古书与白话》:“便是文章,也未必独有万古不磨的典则。”
《漢語大詞典》:遗法(遺法)
亦作“ 遗灋 ”。
(1).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法则。《汉书·艺文志》:“ 周 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 郑 卫 所乱,故无遗法。” 唐 柳宗元 《涂山铭》:“是以 周穆 遐追遗法,復会于是山,声垂天下,亦绍前轨,用此道也。” 明 刘基 《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至于天子之守,则有先王之遗法焉。”
(2).留传下来的方式、方法。 晋 崔豹 《古今注·舆服》:“ 汉 末丧乱,其灋中絶, 马先生 绍而作焉。今指南车, 马先生 之遗灋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齐民要术》有咸杭子法,用杭木皮渍鸭卵。今 吴 人用虎杖根渍之,亦古遗法。” 金 元好问 《蒲桃酒赋》:“意天以美酿而饱予,出遗法於湮埋。” 杨树达 《古书疑义举例续补·据古人当时语气直述例》:“据此,则 史公 所述固古史记言之遗法也。”
(3).指前代传下的法书和书法艺术准则。 宋 苏舜钦 《丹阳子高得逸少〈瘞鹤铭〉于焦山之下作长句以寄》:“我久临池无所得,愿观遗法快沉冥。” 明 文徵明 《龙茶录考》:“ 晦菴 评 蔡 书,谓岁有蚤暮,力有深浅,公书至是盖无遗法矣。”
(4).指前代传下的佛法。《隋书·经籍志四》:“每佛灭度,遗法相传,有正、象、末三等淳醇之异。”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华严宗》:“这个贤者很留意《华严经》,能够无师自悟,绍隆遗法。”
(1).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法则。《汉书·艺文志》:“ 周 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 郑 卫 所乱,故无遗法。” 唐 柳宗元 《涂山铭》:“是以 周穆 遐追遗法,復会于是山,声垂天下,亦绍前轨,用此道也。” 明 刘基 《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至于天子之守,则有先王之遗法焉。”
(2).留传下来的方式、方法。 晋 崔豹 《古今注·舆服》:“ 汉 末丧乱,其灋中絶, 马先生 绍而作焉。今指南车, 马先生 之遗灋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齐民要术》有咸杭子法,用杭木皮渍鸭卵。今 吴 人用虎杖根渍之,亦古遗法。” 金 元好问 《蒲桃酒赋》:“意天以美酿而饱予,出遗法於湮埋。” 杨树达 《古书疑义举例续补·据古人当时语气直述例》:“据此,则 史公 所述固古史记言之遗法也。”
(3).指前代传下的法书和书法艺术准则。 宋 苏舜钦 《丹阳子高得逸少〈瘞鹤铭〉于焦山之下作长句以寄》:“我久临池无所得,愿观遗法快沉冥。” 明 文徵明 《龙茶录考》:“ 晦菴 评 蔡 书,谓岁有蚤暮,力有深浅,公书至是盖无遗法矣。”
(4).指前代传下的佛法。《隋书·经籍志四》:“每佛灭度,遗法相传,有正、象、末三等淳醇之异。”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华严宗》:“这个贤者很留意《华严经》,能够无师自悟,绍隆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