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五不取
亦作“ 五不娶 ”。 古代礼教以为五种家族的女子不能聘娶。《大戴礼记·本命》:“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恶疾不取,丧妇长子不取。” 王聘珍 解诂:“取读曰娶。逆,谓悖逆。乱,淫乱也。刑人,谓以罪受墨、劓、宫、刖、髠刑者。恶疾,谓瘖、聋、盲、癘、秃、跛、傴,不逮人伦之属也。丧妇长子,谓父丧其妇,其女子年长愆期者也。”子,古亦指女子。《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曰来归” 汉 何休 注:“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
《漢語大詞典》:卧苫枕块(卧苫枕塊)
古代礼教,子从父母之丧起至入葬,不住寝室,卧于草席,以土块为枕,谓之“卧苫枕块”。《宋史·徐积传》:“母亡,水浆不入口者七日,悲慟呕血。庐墓三年,卧苫枕块。”参见“ 寝苫枕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