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上古有象刑,即以异常的衣著象征五刑表示惩诫。犯人穿着特殊标志的衣冠代替刑罚,称为“画衣冠”。
《慎子·逸文》:“ 有虞 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韠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画衣冠,异章服,谓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 汉 桓宽
《盐铁论·诏圣》:“ 唐 虞 画衣冠非阿, 汤武 刻肌肤非故,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也。”
《后汉书·酷吏传论》:“古者敦庬,善恶易分。至於画衣冠,异服色,而莫之犯。” 明
宋濂 《画原》:“至於辨章服之有制,画衣冠以示警飭……又乌可以废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