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语本
《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明
陈汝元 :“平生壮气凌霄汉,雄心未肯销灭,喜忠义再陪弭笔,姦佞终教赐玦。” 明
杨珽《龙膏记·访旧》:“向年 元载 赐玦之时,其女 湘英 ,没入我家。”
(2).赐给玉玦。表示优宠。
《三国志·魏志·锺繇传》“ 文帝 在东宫,赐 繇 五熟釜,为之铭曰”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 繇 报书曰:‘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