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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不名
不直呼其名,表示优礼或尊重之意。后汉书·梁冀传:“ 冀 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謁赞不名。”隋书·恭帝纪:“﹝ 义寧 ﹞二年春正月丁未,詔 唐王 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元年载此事, 胡三省 注云:“凡朝会赞拜,则曰某官某;不名,亦殊礼也。” 清 王端履 重论文斋笔录卷一:“公( 魏文清 )清风俭德,至今乡里犹称道勿衰,呼为 魏老尚书 而不名。”
《國語辭典》:玉匣  拼音:yù xiá
1.汉代帝王的葬具。形如铠甲,连以金缕。《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
2.玉质或以玉为饰的盒子。古时多用来贮藏珍贵的物品。唐。李白酬张卿夜宿南陵见赠〉诗:「宝刀隐玉匣,锈涩空莓苔。」
《漢語大詞典》:示优(示優)
表示优厚。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别儒宦》:“于是画一至当之策,另分特设之图,不列之于庶人,所以示优。”
分類:示优优厚
《漢語大詞典》:赐玦(賜玦)
(1).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明 陈汝元 《金莲记·赐环》:“平生壮气凌霄汉,雄心未肯销灭,喜忠义再陪弭笔,姦佞终教赐玦。” 明 杨珽《龙膏记·访旧》:“向年 元载 赐玦之时,其女 湘英 ,没入我家。”
(2).赐给玉玦。表示优宠。三国志·魏志·锺繇传“ 文帝 在东宫,赐 繇 五熟釜,为之铭曰”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 繇 报书曰:‘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
《漢語大詞典》:优免(優免)
准予豁免租赋、力役等,以示优待。北齐书·后主纪:“詔使巡省 河 北诸州无雨处,境内偏旱者优免租调。”《醒世姻缘传》第二一回:“大尹又因他是寡妇之家,一切差徭尽行优免。”清史稿·刑法志一:“犯死罪非常赦所不原,察有祖父子孙阵亡,准其优免一次,劝忠也。”
《漢語大詞典》:延年杖
古代帝王赐给老臣的手杖,以示优遇。三国志·魏志·文帝纪“授 杨彪 光禄大夫” 裴松之 注引魏书:“公故 汉 宰臣,乃祖已来,世著名节,年过七十,行不踰矩,可谓老成人矣,所宜宠异以章旧德。其赐公延年杖及冯几;謁请之日,便使杖入。”北史·于谨传:“ 保定 二年, 谨 以年老,乞骸骨,优詔不许。三年,以 谨 为三老,固辞,又不许。赐延年杖。”
《漢語大詞典》:摘瑕指瑜
谓揭示优缺点。 明 袁宏道 《送徐太府见可入计序》:“士之执举子业者盈庭,公摘瑕指瑜,无不心折。” 明 张同奎 《上六部禀帖》:“先帝一日与 忞 评论古今名臣宿将,摘瑕指瑜,纤悉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