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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荐酒(荐酒)  拼音:jiàn jiǔ
献酒。《礼记。礼器》:「君亲割牲,夫人荐酒。」
分类:献酒
《漢語大詞典》:献觞(獻觴)
犹献酒。 晋 潘岳 《闲居赋》:“称万寿以献觴,咸一惧而一喜。”
分類:献酒
《漢語大詞典》:献爵(獻爵)
犹献酒;敬酒。爵,古饮酒器。语出周礼·考工记·梓人:“梓人为饮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仪礼·士昏礼“饗妇,姑荐焉” 汉 郑玄 注:“舅姑共饗,妇舅献爵,姑荐脯醢。” 唐 张馀庆 《祀后土赋》:“鬱人献爵,司干授器。”
《漢語大詞典》:献斟(獻斟)
献酒。 南朝 宋 王僧达 《答颜延年》诗:“寒荣共偃曝,春醖时献斟。”
分類:献酒
《漢語大詞典》:献饮(獻飲)
犹献酒。左传·成公十六年:“ 穀阳竖 献饮於 子反 , 子反 醉而不能见。”国语·楚语上:“ 穀阳竖 爱 子反 之劳也,而献饮焉,以毙於 鄢 。”
分類:献酒
《國語辭典》:三献(三獻)  拼音:sān xiàn
古代举行祭典时,初次献酒为初献,再次献酒为亚献,第三次献酒为终献,合称为「三献」。《续汉书志。第二五。百官志二》:「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郊祀之事掌三献。」《儒林外史》第四○回:「率领众百姓,叫木耐在旁赞礼,升香、奠酒,三献、八拜。」也称为「三享」。
《國語辭典》:亚献(亞獻)  拼音:yà xiàn
古代祭祀时必须献酒三次,第二次献爵即称为「亚献」。《续汉书志。卷二四。百官志一》:「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儒林外史》第三七回:「这一回大祭,主祭的虞博士,亚献的庄徵君,终献的马二先生,共三位。」
《漢語大詞典》:再献(再獻)
古代祭祀时第二次献酒。周礼·春官·司尊彝:“春祠,夏禴……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 郑玄 注:“再献者,王酳尸之后,后酌亚献,诸臣为宾。” 贾公彦 疏:“再献是王酳尸后节也。”参见“ 三献 ”。
《國語辭典》:三献(三獻)  拼音:sān xiàn
古代举行祭典时,初次献酒为初献,再次献酒为亚献,第三次献酒为终献,合称为「三献」。《续汉书志。第二五。百官志二》:「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郊祀之事掌三献。」《儒林外史》第四○回:「率领众百姓,叫木耐在旁赞礼,升香、奠酒,三献、八拜。」也称为「三享」。
《漢語大詞典》:既灌
谓禘祭第一次献酒以后。论语·八佾:“褅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邢昺 疏:“言未杀牲先酌鬱鬯酒灌地,以求神於太祖庙也。”
《漢語大詞典》:贰觞(貳觴)
再三献酒。亦指再献之觞。《汉书·礼乐志》:“神嘉虞,申贰觴。” 颜师古 注:“贰觴,犹重觴也。” 宋 洪适 《对厅致语》:“贰觴既举,广乐復张。” 明 宋濂 《王国祀仁祖庙乐章·亚献奏清和之曲之舞》:“穆穆灵宫,庭燎有煒,贰觴载升,神其乐止。”
分類:再三献酒
《漢語大詞典》:重觞(重觴)
(1).谓再次献酒。《汉书·礼乐志》:“假清风轧忽,激长至重觴。” 颜师古 注:“重觴,谓累献也。”
(2).谓连饮数杯酒。 晋 陶潜 《连雨独饮》诗:“试酌百情远,重觴忽忘天。”
《漢語大詞典》:交献(交獻)
古代祭祀仪式之一。帝、后交替献酒以祀神。礼记·礼运:“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太后﹞与皇帝交献亲荐,成礼而还。” 李贤 注:“ 周 礼,宗庙祭之日,旦,王服衮冕而入,立於阼;后服副褘,从王而入。王以圭瓚酌鬱鬯以献尸,次后以璋瓚酌鬱鬯以献尸,此谓交献也。卒事凡九献也。”
《漢語大詞典》:献享(獻享)
(1).奉献酒食等以示犒劳。汉书·高帝纪上:“ 秦 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
(2).奉献供品祭祀。 宋 苏轼 《赵清献公神道碑》:“坟庙堙圮……公奏因其所在,岁度僧、道士各一人,收其田租为岁时献享营缮之费。”续资治通鉴·宋仁宗景祐二年:“既改制金石,则丝、竹、匏、土、革、木亦当更治,以备献享。”
《漢語大詞典》:九献(九獻)
九次献酒。 周 天子接待上公朝聘的享礼。周礼·秋官·大行人:“上公之礼……饗礼九献。” 贾公彦 疏:“九献者,王酌献宾,宾酢主人,主人酬宾,酬后更八献,是为九献。”国语·晋语四:“﹝ 晋文公 ﹞遂如 楚 , 楚成王 以 周 礼享之九献。” 韦昭 注:“九献,上公之享礼也。”宗庙祭祀亦用此礼。 唐 褚亮 《宗庙九德之歌辞》:“礼终九献,乐展四悬。”宋史·礼志十一:“古者宗庙九献,皇及后各四,诸臣一。自 汉 以来为三献,后无入庙之事,沿袭至今。”
《漢語大詞典》:从献(從獻)
谓古代祭祀或飨食献酒后,以燔肉或炙肝置于俎上从而荐之。凡献皆有从,加爵非献则无。周礼·夏官·量人:“凡祭祀,饗宾,制其从献脯燔之数量。”《诗·小雅·楚茨》“执爨踖踖,为俎孔硕,或燔或炙” 汉 郑玄 笺:“燔,燔肉也;炙,肝炙也:皆从献之俎也。” 孔颖达 疏:“言从献者,既献酒,即以此燔肉从之,而置之在俎也。” 朱熹 集传:“《特牲》:主人献尸,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兄弟以燔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