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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法比
正犯
宪政
越法
立辟
政法
舞法
公布
时效
判刑
至法
故误
成科
丽法
曲文
《漢語大詞典》:法比
法律条例。 明 文徵明 《明故嘉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沈公行状》:“公宅心仁恕,虽官法比,而审画详慎,必求当允。” 清 梁章钜 退庵随笔·官常一:“若 汉 之 于定国 、 陈宠 、 何比干 ,皆家世治律,明习法比,故吏不得因缘为欺。”
《國語辭典》:正犯  拼音:zhèng fàn
法律上指二人以上共同为犯罪行为时,其实施犯罪行为者为正犯;旧律则以首谋者为正犯。
《國語辭典》:宪政(憲政)  拼音:xiàn zhèng
称民主立宪的政治。如:「宪政时期」。
《漢語大詞典》:越法
(1).越出法律范围;违反法律。隋书·经籍志二:“肆情越法,刑罚僭滥。” 梁斌 《红旗谱》三二:“咱庄稼人以守法为本,不能办这越法的事。”
(2).越发,更加。 汪敬熙 《一个勤学的学生》:“他知他确是落第了;头越法低了,脸越法白了。” 王汶石 《卖菜者》:“再加上这期间 云河老汉 作出两件不漂亮的事,就使一般群众越法确信须得等一等再说了。”
《漢語大詞典》:立辟
制订法律。左传·宣公九年:“ 孔子 曰: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 洩冶 之谓乎?” 杜预 注:“辟,法也。”韩非子·饰邪:“当 魏 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
分類:制订法律
《國語辭典》:政法  拼音:zhèng fǎ
1.法制、法规。汉。荀悦《前汉纪。卷五。惠帝纪》:「其或犯逾之者,则绳以政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回:「那苟观察前两年上了一条陈给制台,是讲理财的政法。」
2.政治和法律的合称。
《漢語大詞典》:舞法
谓歪曲法律条文以营私作弊。北史·薛琡传:“受纳货贿,曲理舞法,深文刻薄,多所伤害。” 宋 欧阳修 《祠部郎中沈周可开封府判官制》:“法令以止乱,而舞法反以滋害。” 明 刘基 《拟连珠》之六八:“舞法之吏,不乐清朝。”
《國語辭典》:公布  拼音:gōng bù
1.把法律或命令公告周知。
2.向公众揭示某种事实。如:「他作奸犯科的罪行,被新闻界公布开来。」也作「公布」。
《國語辭典》:时效(時效)  拼音:shí xiào
1.在某一时间中方存在的效果。如:「这张发票已过了时效,留著它做啥?」
2.法律规定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或因继续特定的事实状态,所产生之法律效果。例如:《民法》的消灭或取得时效、《刑法》的追诉权时效与《行政罚法》的裁罚权时效等。
《國語辭典》:判刑  拼音:pàn xíng
被法院判定刑罚。如:「走私贩毒嫌犯已经被法院判刑,就要移送监狱,。」
《漢語大詞典》:至法
(1).谓使法制完善。荀子·君道:“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
(2).谓至高无上的法律。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洿秽不修,旷职尸官,数逆至法,踰越制度,当伏放流之诛,不足以塞责。”
(3).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 南朝 宋 宗炳 《明佛论》:“今曾无暂应,皆咎在无缘,而反诬至法空构。”《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一:“你有些小福分,该在我至法中进身,却是面有败气未除,也要谨慎。”
《漢語大詞典》:故误(故誤)
法律用语。知而故犯与误犯。 唐 崔融 《代宰相上尊号表》:“除指斥之坐,议故误之条。”
《漢語大詞典》:成科
既定的法律条文。《后汉书·应劭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
《漢語大詞典》:丽法(麗法)
施行法律。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 宋 程大昌 考古编·象刑四:“ 舜 之致戒,盖曰:……金以赎其可恕,眚灾而应赦,怙终而不改,则皆随其丽法者,加操纵焉。”
指落入法网;遭受刑罚。丽,通“ 罹 ”。明史·汤和传:“当时公、侯诸宿将坐姦党,先后丽法,稀得免者,而 和 独享寿考,以功名终。”
《漢語大詞典》:曲文
犹曲法。曲解法律条文。谓不依照法律条文治罪。汉书·酷吏传·严延年:“其治务在摧折豪彊,扶助贫弱。贫弱虽陷法,曲文以出之。”
戏曲中的唱词。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词采》:“曲文之词采,与诗文之词采非但不同,且要判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