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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治罪
宪典
刑网
法益
法定
公约
非刑
国旗
节略
旧科
本条
公报
合法
从法
法文
《國語辭典》:治罪  拼音:zhì zuì
根据法律惩治罪犯,给犯罪的人应得的惩罚。《文选。任昉。奏弹曹景宗》:「收付廷尉,法狱治罪。」《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捉回冯君瑞,交与地方官,究出起衅情由,再行治罪!」
《國語辭典》:宪典(憲典)  拼音:xiàn diǎn
国家的典法。《三国志。卷二四。魏书。高柔传》:「掾清识平当,明于宪典,勉恤之哉!」《南史。卷二七。孔琳之传》:「明宪直法,无所屈桡,奏劾尚书令徐羡之宪典。」
《國語辭典》:刑网(刑網)  拼音:xíng wǎng
比喻刑法。《周书。卷三。孝闵帝纪》:「朕甫临大位,政教未孚,使我民农,多陷刑网。」《旧唐书。卷八六。高宗中宗诸子列传。章怀太子贤》:「刑网所施,务存于审察。」
《漢語大詞典》:法益
谓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蒯世勋 《上海英美租界在太平天囯时代》:“调查 法 侨资产为课税之凖备,自是承认 法 侨与 洋涇浜 以北租界之纳税外侨,享有同等法益。” 茅盾 《孩子们要求新鲜》:“本月十日的报上有儿童书局的告白,声明有人以‘新儿童书局’的名义‘影戤侵害法益’云云。”
《國語辭典》:法定  拼音:fǎ dìng
凡法令所规定,统称为「法定」。
《國語辭典》:公约(公約)  拼音:gōng yuē
多数国家或公私团体对于特定事项,拟订共同遵守的条约或章程。如:「北大西洋公约」、「校园公约」。
《漢語大詞典》:非刑
(1).不合刑律。左传·襄公六年:“同罪异罚,非刑也。”
(2).在法律规定之外施行的残酷的肉体刑罚。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我实不曾为盗,你们非刑吊拷,务要我招认。”《醉醒石》第八回:“ 王抚 便将他非刑逼拷,打死平民,纳贿诈财。” 罗广斌 杨益言 《红岩》第十五章:“在 渣滓洞 对 江姐 进行非刑拷打,很显然,这是敌人疯狂的报复!”
《國語辭典》:国旗(國旗)  拼音:guó qí
由国家规定,代表一国的旗帜。
《國語辭典》:节略(節略)  拼音:jié lüè
1.纲要、摘要。如:「这是演讲稿的节略,你不妨参考看看。」
2.简要、简略。如:「由于时间有限,他向大家节略陈述了事实一遍。」
3.一种外交文书。用书面略述事情的大要,其重要性次于照会。《儒林外史》第三六回:「因在袖里拿出一个节略来递与杜少卿,叫家人把那两封银子交与杜老爷家人带去。」
《漢語大詞典》:旧科(舊科)
从前的法律条文。晋书·刑法志:“命司空 陈羣 ……中郎 黄休 、 荀詵 等删约旧科,旁采 汉 律,定为 魏 法。”宋书·武帝纪下:“杖罚虽有旧科,然职务殷碎,推坐相寻。”
《漢語大詞典》:本条(本條)
(1).本项。隋书·经籍志一:“远览 马 史、 班 书,近观 王 阮 志,録,挹其风流体制,削其浮杂鄙俚……凡五十五篇,各列本条之下,以备经籍志。”参见“ 本项 ”。
(2).谓判罪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唐律·名例·本条别有制》:“诸本条别有制,与例不同者,依本条。”《唐律·官户部曲》:“官私奴婢有犯,本条无正文者,各准良人。”
《漢語大詞典》:本项(本項)
(1).犹分内。红楼梦第六一回:“连本项两顿饭还撑持不住,还搁得住这个点这样、那个点那样?”
(2).本项目,此项目。
分類:分内
《國語辭典》:公报(公報)  拼音:gōng bào
1.政府机关专为刊登法令法规或其他事项所发行的定期刊物。
2.国际会议结束后,对外发布的公开声明,说明会中讨论的结果。
《國語辭典》:合法  拼音:hé fǎ
1.合乎法令规定。如:「合法行为」、「先要了解法律,才能利用法律来保障自身合法的权益。」
2.合乎文章的理法。《儒林外史》第一八回:「比如主考中出一榜人来,也有合法的,也有侥倖的。」
《国语辞典》:从法(从法)  拼音:zòng fǎ
程序法。为规定实体法运用程序的法律。如民法、刑法为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即程序法。也称为「形式法」、「助法」、「手续法」。
《国语辞典》:法文  拼音:fǎ wén
1.法国的语言、文字。旧音ㄈㄚˋ ㄨㄣˊ fà wén。
2.法律之明文,称为「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