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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故纵
名法
疏网
勘验
但书
新律
人格
仓法
阳律
逮捕
法治
误杀
苛法
违条
敕局
《國語辭典》:故纵(故縱)  拼音:gù zòng
1.故意纵使他人犯罪。《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
2.故意纵使犯人脱逃。《后汉书。卷二二。马武传》:「帝故纵之,以为笑乐。」
《國語辭典》:名法  拼音:míng fǎ
1.名家与法家。《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
2.有名的方法。唐。张怀瓘《书断下》:「才华既秀,草隶兼善,累纪专精,遍探名法,可谓瞻闻之士也。」
《國語辭典》:疏网(疏網)  拼音:shū wǎng
比喻法网宽大包容。《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蠲除苛政,更立疏网,海内欢欣,人怀宽德。」唐。骆宾王〈幽絷书情通简知己〉诗:「圆扉长寂寂,疏网尚恢恢。」
《國語辭典》:勘验(勘驗)  拼音:kān yàn
详细查验。《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逃民复业及浮客请佃者,委农官勘验。」
《國語辭典》:但书(但書)  拼音:dàn shū
法律上的专门用语,通常表示特别或除外的意思。在法律条文中,都订有明确的正面意义,有时正面的意义不尽周全,就订「但书」来作补充。因在法律条文的句端冠以「但」字,故称为「但书」。引申为有条件的协约。
《國語辭典》:新律  拼音:xīn lǜ
新制定的法律。《晋书。卷三○。刑法志》:「今制新律,宜都总事类,多其篇条。」唐。杜甫〈奉送郭中丞兼太仆卿充陇右节度使三十韵〉:「元帅调新律,前军压旧京。」
《國語辭典》:人格  拼音:rén gé
1.人的品格。如:「他的人格高尚,令人敬仰。」
2.心理学上指个体在思考、情绪及行为上,所显现的一致而特定之模式。一般用法比「性格」广义。
3.法律上指得为权利、义务之主体的资格。
《漢語大詞典》:仓法(倉法)
有关国家粮仓管理事务的条例法律。 宋 苏轼 《论仓法札子》:“臣窃谓仓法者,一时权宜指挥,天下之所骇,古今之所无,圣代之猛政也。” 宋 苏轼 《论仓法札子》:“今仓法不满百钱入徒,满十贯刺配 沙门岛 ,岂非以钧石报銖两乎?”
《漢語大詞典》:阳律(陽律)
(1).指阳气。《南齐书·乐志》:“阳律亢,阴晷伏。”
(2).指春季。 唐 蒋防 《春风扇微和》诗:“幸当阳律候,惟愿及佳辰。”
(3).按古代纳音之法,六律之间,亦有阴阳,其属于阳纪者,谓之“阳律”。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自子至巳为阳律、阳吕,自午至亥为阴律、阴吕。”参见“ 阴律 ”、“ 阳纪 ”。
(4).阳间的法律。《黑籍冤魂》第二四回:“冥律不比阳律憒憒,凡投考不到者,便捉去下刖足狱。”
《國語辭典》:逮捕  拼音:dài bǔ
对于现行犯、准现行犯或通缉犯加以缉拿,并拘束其身体自由,而行侦查或处罚。如:「那个流氓已经被警察逮捕了。」
《國語辭典》:法治  拼音:fǎ zhì
一切依据法律,力求公平公正,并依此推行施政、治理百姓的制度。相对于人治而言。
《國語辭典》:误杀(誤殺)  拼音:wù shā
因错误而杀死原本无意杀害的人。如:「警匪枪战时,最容易误杀路人。」
《漢語大詞典》:苛法
烦琐的法律。史记·高祖本纪:“﹝ 沛公 ﹞还军 霸上 。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 秦 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汉书·韩信传:“大王之入 武关 ,秋豪亡所害,除 秦 苛法,与民约,法三章耳。”后汉书·隗嚣传:“故攻战之所败,苛法之所陷,飢饉之所夭,疾病之所及,以万万计。”
分類:烦琐法律
《漢語大詞典》:违条(違條)
违反法律条款。《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包龙图断曹国舅公案传》:“你家做了违条事,苦主亲妻告我身。”《东周列国志》第五三回:“ 陈 主荒淫虽自取, 徵舒 弑逆亦违条。”《醒世姻缘传》第二七回:“由刻薄而轻狂,由轻狂而恣肆,由恣肆则犯法违条,伤天害理,愈出愈奇,无所不至。”
《漢語大詞典》:敕局
宋 时内廷承旨撰制法律条例的机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九:“ 政和 末, 李彦章 为御史,言士大夫多作诗,有害经术,自 陶渊明 至 李 杜 皆遭詆斥,詔送敕局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