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办罪(辦罪)
犹治罪。 张庚 《〈秦香莲〉的人民性》:“从这个本子可以看出作者对《琵琶记》是不满意的,认为 蔡伯喈 原是坏人应当办罪,就把他改成 陈士美 让 秦香莲 来审问。”
分類:治罪
《國語辭典》:明正典刑 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明正典刑」泛指依照法律公开处刑。传统法中,多见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宋。王楙《野客丛书。卷一○。宣帝待霍氏》:「使显等稍自悛改,则霍氏富贵,将来未艾。奈何悖逆之节,愈益驯嘄,而不容掩匿,苟不明正典刑,天下其谓帝何?其势不得不诛耳。」明。陆采《明珠记》第三四折:「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忘累朝之厚恩,受逆贼之伪命,除将明正典刑外,妻子俱合随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