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1922
典故
18
词典
1153
佛典
7
其它
744
共1922,分129页显示
上一页
37
38
39
40
4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43
44
45
46
下一页
词典
(续上)
民校
民墟
民谚
末民
良民吏
猎民
列民
犁民
陋民
齧民
拳民
佞民
解民悬
拘民
竞民
《漢語大詞典》:
民校
为普及群众教育而设置的业余文化学校。亦指群众自办的学校。
分類:
普及
群众
教育
业余
文化
化学
学校
《漢語大詞典》:
民墟
村落。 宋
梅尧臣
《逢牧》
诗:“牧卒殊不顾,抱鞭入民墟。”
分類:
村落
《漢語大詞典》:
民谚(民諺)
民间谚语。
《历史研究》
1976年第2期:“ 周馥 在 两广 总督任内, 广东 流传着这样两句民谚:‘穷了 广东 一省,富了 周馥 一家。’”
分類:
民间
谚语
《國語辭典》:
末民
拼音:
mò mín
从事工商业的人。《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
分類:
末民
从事
工商业
《漢語大詞典》:
良民吏
善于治理百姓的官吏。
《汉书·王嘉传》
:“ 孝宣皇帝 爱其良民吏,有章劾,事留中,会赦壹解。” 颜师古 注:“良,善也。良人吏,善治百姓者。”
分類:
治理
百姓
官吏
《漢語大詞典》:
猎民(獵民)
猎人;猎户。
《人民日报》
1959.1.18:“﹝顾客﹞除少数与我们一样前来猎奇的人之外,绝大部分都是 伊春 林区的猎民。”
《新华月报》
1962年第11期:“各地应……制定公布临时性的狩猎管理办法,并且把城市猎民组织起来,由主管部门发给狩猎证。”
分類:
猎人
《漢語大詞典》:
列民
犹众民。
《
管子·山至数
》
:“大夫不乡赘合游者,谓之无礼义。大夫幽其春秋,列民幽其门山之祠。” 郭沫若 等集校:“ 许维遹 案:‘列民,读为黎民。’”一说列民当分读,原文当为:“春秋不乡赘合游者,谓之无礼义。大夫幽其列,民幽其门。”见
《管子集校》
郭沫若 案。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
《太平天囯·御制千字诏》
:“比喻宣道,牧看列民。男妇跟随,族类依瞻。”
分類:
众民
《漢語大詞典》:
犁民
黎民百姓。犂,通“ 黎 ”。
分類:
黎民
百姓
《漢語大詞典》:
陋民
贱民,小民。
《
管子·牧民
》
:“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不祗山川则威令不闻。”
《
逸周书·大聚
》
:“若其凶土陋民,贱食贵货,是不知政。”
分類:
贱民
小民
《分类字锦》:
齧民
杨慎 后蚊赋 谥曰齧民,昭凶德兮。
分类:
蚊
《國語辭典》:
拳民
拼音:
quán mín
清末义和团组织的成员。因标榜赤手空拳即可对抗洋人枪炮,故称为「拳民」。
分類:
义和团
《漢語大詞典》:
佞民
指不法的百姓。
《
隶释·汉成阳令唐扶颂
》
:“囹圄空虚,国无佞民。”
分類:
不法
百姓
《漢語大詞典》:
解民悬(解民懸)
见“ 解民倒悬 ”。
《國語辭典》:
解民倒悬(解民倒懸)
拼音:
jiě mín dào xuán
倒悬,缚人两足倒挂。比喻极为困苦。解民倒悬比喻解救人民于困苦之境。语本《后汉书。卷三六。范升传》:「升有一言,可以解天下倒悬,免元元之急。」
分類:
受苦
苦难
人民
解救
《漢語大詞典》:
拘民
被拘押的人。
《
管子·禁藏
》
:“发五正,赦薄罪,出拘民,解仇讎,所以建时功、施生穀也。”
分類:
被拘
拘押
《漢語大詞典》:
竞民(競民)
争讼的人。 唐
孙樵
《书何易于》
:“庭有竞民, 易于 皆亲自与语,为指白枉直。”
分類:
争讼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