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讐正”。
(1).校正。
《新唐书·儒学传序》:“帝又讎正五经繆缺,颁天下示学者,与诸儒稡章句为义疏,俾久其传。” 清
章学诚 《校雠通义·校雠条理》:“夫博求诸本乃得讐正一书,则副本固将广储以待质也。” 梁启超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七章第三节:“ 乾 嘉 以还,学者多讎正 先秦 古籍,渐可得读。”
(2). 唐 代官名。掌校勘书籍。 宋
洪迈 《容斋五笔·详正学士》:“ 唐太宗 时,命秘书监 魏徵 写四部羣书,将藏内府,置讎正二十员。后又詔 虞世南 、 颜师古 踵领之,功不就。 显庆 中罢讎正官,使散官随番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