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正昏
见“ 正婚 ”。
《漢語大詞典》:正婚
亦作“正昏”。 指符合礼制的婚配。古人一般以男子二十岁至三十岁、女子十五岁至二十岁于春秋两季嫁娶为正婚。 晋 孔晁 《答马昭》:“ 晁 曰:‘有女怀春’,谓女无礼,过时故思;‘春日迟迟’,蚕桑始起,女心悲矣;‘嘒彼小星’,喻妾侍从夫人;‘蔽芾其樗’,喻行遇恶人;‘熠燿其羽’,喻嫁娶盛饰。皆非仲春嫁娶之候。 玄 据期尽之教,以为正婚,则奔者不禁,过於是月穷矣。”《诗·召南·摽有梅序》“《摽有梅》,男女及时也” 唐 孔颖达 疏:“ 毛 以卒章云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为蕃育法,二章为男年二十八九、女年十八九,首章谓男年二十六七、女年十六七,以梅落喻年衰,则未落宜据男年二十五、女年十五矣。则 毛 以上二章陈年盛正昬之时,卒章蕃育法,虽在期尽,亦是及时。”《诗·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毛 传“春,不暇待秋也” 唐 孔颖达 疏:“《传》以秋冬为正昬。此云春者,此女年二十期已尽,不暇待秋也。”《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 唐 贾公彦 疏:“举正昬以刺时。”
《漢語大詞典》:御正
(1).控驭使不偏斜。《管子·戒》:“是故圣人齐滋味而时动静,御正六气之变,禁止声色之淫,邪行亡乎体,违言不存口。”
(2).官名。 北周 所置。《周书·申徽传》:“ 明帝 以御正任总丝纶,更崇其术为上大夫,员四人,号大御正,又以 徽 为之。” 北周 庾信 《周太子太保步陆逞神道碑》:“御正以官触父名,不拜。”《资治通鉴·陈文帝天嘉二年》:“六月,乙酉, 周 使御正 殷不害 来聘。” 胡三省 注:“《周书·申徽传》曰:‘御正,任专丝纶’,盖中书舍人之职也。《北史·卢辩传》:‘ 武成 元年,增置御正四人,位上大夫。’考之《唐六典》则曰:‘ 后周 依《周官》,春官府置内史中大夫,掌王言,盖比中书监、令之任,后又增为上大夫……’然则为御正者,亦代言之职,在帝左右,又亲密於中书。 杜佑 《通典》:‘御正属天官府。’”
(3).官名。 五代 宫中女官。《新五代史·唐庄宗神闵敬皇后刘氏传》:“至 庄宗 时,后宫之数尤多,有昭容,昭仪,昭媛,出使、御正……其餘名号,不可胜纪。”
(2).官名。 北周 所置。《周书·申徽传》:“ 明帝 以御正任总丝纶,更崇其术为上大夫,员四人,号大御正,又以 徽 为之。” 北周 庾信 《周太子太保步陆逞神道碑》:“御正以官触父名,不拜。”《资治通鉴·陈文帝天嘉二年》:“六月,乙酉, 周 使御正 殷不害 来聘。” 胡三省 注:“《周书·申徽传》曰:‘御正,任专丝纶’,盖中书舍人之职也。《北史·卢辩传》:‘ 武成 元年,增置御正四人,位上大夫。’考之《唐六典》则曰:‘ 后周 依《周官》,春官府置内史中大夫,掌王言,盖比中书监、令之任,后又增为上大夫……’然则为御正者,亦代言之职,在帝左右,又亲密於中书。 杜佑 《通典》:‘御正属天官府。’”
(3).官名。 五代 宫中女官。《新五代史·唐庄宗神闵敬皇后刘氏传》:“至 庄宗 时,后宫之数尤多,有昭容,昭仪,昭媛,出使、御正……其餘名号,不可胜纪。”
《漢語大詞典》:廉善
清廉而政绩优异。《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羣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郑玄 注:“听,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弊,断也。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善,善其事有辞誉也。”按,廉善……廉辨之‘廉’均应作‘察’字解,义为考察、查访。见 清 黄生 《义府·廉》。然旧训沿用已久,不可废。 唐 元稹 《邵常政内侍省内谒者监》:“或扈从於艰难之际,或服勤著廉善之名。宜序班资,用优阶秩。”
《漢語大詞典》:正法眼
见“ 正法眼藏 ”。
《漢語大詞典》:正俗
(1).匡正风俗。《礼记·曲礼上》:“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孔颖达 疏:“ 熊 氏云:教谓教人师法,训谓训説义理。以此教训,正其风俗。” 南朝 齐 王融 《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协律揔章之司,厚伦正俗;崇文成均之职,导德齐礼。”《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年》:“善恶要乎功罪,毁誉效於準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或诈伪以荡众心;故俗无姦怪,民无淫风。是谓正俗。” 田北湖 《与某生论韩文书》:“后人之于古人,人誉亦誉,人毁亦毁……有起而匡谬正俗者,輒谓伤忠厚焉。”
(2).谓文字的正体与俗体。 清 严可均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凡例一》:“是编从羣书纂録,字体正俗,略依本书。”
(2).谓文字的正体与俗体。 清 严可均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凡例一》:“是编从羣书纂録,字体正俗,略依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