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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判例  拼音:pàn lì
法律上指判决的先例。法院对诉讼案件所为的判决,在以后遇有相同或类似案件时,仍引用此判决而为判决。则此一判决,即称为「判例」。也称为「判决例」。
《國語辭典》:案例  拼音:àn lì
同类案件的实例。如:「心理学上有个案例和这名病人的情况很相似。」清。徐珂《清稗类钞。帝德类。高宗严办伪稿案》:「凡属此案例应拟罪人众,蒙朕格外宽宥,务宜痛自改悔,动尊君亲上之天良,戒造言喜事之恶习,安静守分,庶不致良苗化为稂莠,永受朕保全爱养之恩。」
《漢語大詞典》:罪例
犯罪的案例。晋书·刑法志:“故集罪例以为刑名,冠於律首。”
分類:犯罪案例
《漢語大詞典》:援案
引用以前案例。 周素园 《贵州民党痛史》第二篇第一章:“官厅最重援案,吾有案可援矣。”
《漢語大詞典》:公案学(公案學)
佛教名词。公案,原指官府判决是非的案例。佛教禅宗借用,指前辈祖师的言行范例,用来判断是非迷悟。以这种方法发展的禅学,称公案学。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七章第二节:“谈公案就是重要的一种方法。公案都是含意隐晦,无人能确实懂得的事情或话头,如果弟子思索得一个公案的答案,说给师听,得师同意(称为印可),那就表示得道了……这些动作和话头成为新的公案,流传在丛林(禅寺)间,愈积愈多,禅学转化为公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