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257
词典
3
分类词汇
254
共254,分17页显示
上一页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0
11
12
13
下一页
分类词汇
(续上)
执狱
终审
刑求
系争
庭讯
折讼
覆谳
断谳
保案
邦成
判冥
七杀
命案
审讯
钦案
《國語辭典》:
执狱(執獄)
拼音:
zhí yù
主持狱讼。《北史。卷二六。列传。宋隐》:「执狱宽平,多所全济。」
分類:
治狱
审判
审判案件
判案
案件
《國語辭典》:
终审(終審)
拼音:
zhōng shěn
系指对诉讼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依法院组织之相关规定,普通法院是采三级三审制为原则,行政法院现采行二级二审制,公务员惩戒委员会采行一级一审制。
分類:
法院
对案
案件
最后
审判
实行
《国语辞典》:
刑求
拼音:
xíng qiú
在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嫌疑犯或被告遭到司法警察、情治单位人员以各种粗暴的手段逼问口供。如:「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刑求取得的犯罪嫌疑犯自白,不得做为犯罪證据。」
分类:
犯罪
罪案
案件
侦查
被告
人员
粗暴
口供
《国语辞典》:
系争(系争)
拼音:
xì zhēng
诉讼案件中,某物归属的争执。如争执的是土地,称为「系争土地」;争执的是房屋,称为「系争房屋」。
分类:
诉讼
讼案
案件
某物
归属
争执
土地
《国语辞典》:
庭讯(庭讯)
拼音:
tíng xùn
指诉讼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在法庭上对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之讯问。如:「他若想洗脱罪嫌,务必在庭讯时,将当天的行踪交代清楚才行。」
分类:
诉讼
讼案
案件
承办
检察官
法官
法庭
庭上
上对
对当
当事人
关系人
讯问
《漢語大詞典》:
折讼(折訟)
判决诉讼案件。
《
北史·杨椿传
》
:“﹝ 椿 ﹞后为中郎法曹,折讼公正, 孝文 嘉之。”
分類:
判决
诉讼
讼案
案件
《漢語大詞典》:
覆谳(覆讞)
再议已审定的案件。 宋
王安石
《李正臣转官制》
:“尔以艺文起家,又能明习法令,靖共厥位。有秩当迁,姑使序于太常,而仍其覆讞之事。”
分類:
审定
案件
《漢語大詞典》:
断谳(斷讞)
审判案件。
《
宋史·职官志三
》
:“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讞既定,报审刑。”
分類:
审判
审判案件
判案
案件
《国语辞典》:
保案
拼音:
bǎo àn
保举推荐的案件。清。昆冈《大清会典事例。卷五六七。兵部。保举》:「应比照捐班注销之例,准其将保案注销。」《清史稿。卷四四八。列传。边宝泉》:「是时鸿章又以永定河合龙,奏奖工员劳勚,奏上而河复决,宝泉又疏请撤销保案。」
分类:
保举
推荐
案件
《漢語大詞典》:
邦成
管理百姓、处理案件的成法。
《
周礼·秋官·大司寇
》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 郑玄 注:“邦成,八成也。以官成待万民之治…… 郑司农 曰:‘邦成,谓若今时决事比也。弊之,断其狱讼也。’” 贾公彦 疏:“此八者,皆是旧法成事品式,若今律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也。”参见“决事比”。
分類:
管理
百姓
案件
成法
《漢語大詞典》:
决事比(決事比)
汉 代的判例汇编。当时凡判案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比附近似的条文,上报皇帝定案。这种判例汇编后再奏请皇帝批准,称为
《决事比》
,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以后判案的根据。
《
汉书·刑法志
》
:“
《死罪决事比》
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颜师古 注:“比,以例相比况也。”
《
周礼·秋官·大司寇
》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 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邦成谓若今时
《决事比》
。” 贾公彦 疏:“若今律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故云
《决事比》
。”
《
后汉书·陈忠传
》
:“ 忠 略依 宠 意,奏上二十三条为
《决事比》
,以省请讞之敝。”
分類:
汇编
当时
判案
法律
明文规定
《漢語大詞典》:
判冥
旧时传说中谓审理阴间的案件。 唐
段成式
《
酉阳杂俎·冥迹
》
:“ 南巨川 尝识判冥者 张叔言 ,因撰
《续神异记》
,具载其灵验。 叔言 判冥鬼十人;十人数内,两人是妇人。又 乌龟狐 亦判冥。”
分類:
审理
阴间
案件
《漢語大詞典》:
七杀(七殺)
(1).凶神。 元
无名氏
《桃花女》
第三折:“今日他出门之时……又犯着金神七杀上路,又犯着太岁,遭这般凶神恶煞,必然板殭身死了也。” 明 王锜
《
寓圃杂记
》
卷上:“﹝ 李 某﹞有子登 景泰 二年进士,立进士坊。阴阳家以为动七杀之地,其家连死五人。”
(2).人命案件的七种情况。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总论》
:“人命有真有假,真者不离乎七杀:曰劫杀,曰谋杀,曰故杀,曰鬭殴杀,曰误杀,曰戏杀,曰过失杀。”
分類:
人命
凶神
命案
案件
七种
《國語辭典》:
命案
拼音:
mìng àn
杀人致死的案件。如:「凶手智慧型的作案,让这起命案久久无法侦破。」
分類:
命案
牵涉
人命
案件
《國語辭典》:
审讯(審訊)
拼音:
shěn xùn
审查侦讯。通常指法官或警察机关审理案件时,对与案情有关的当事人作详细的查问。《三侠五义》第一○回:「此案尚在审讯,未能结案。」也作「审问」。
分類:
审讯
审理
案件
对当
当事人
讯问
《國語辭典》:
钦案(欽案)
拼音:
qīn àn
奉皇帝旨意交付办理的案件。《福惠全书。卷三。莅任部。清查之法》:「钦案及上司有无未完批审词状。」《儒林外史》第四一回:「你们是都堂衙门的?是巡按衙门的?我又不犯法,又不打钦案的官司,那里有个拦门不许进去的理!」
分類:
奉旨
办理
案件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