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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
条例
条例司
朱书条例
姓名条例
《國語辭典》:
条例(條例)
拼音:
tiáo lì
分条订立的规则。《喻世明言。卷一三。张道陵七试赵升》:「真人见人心信服,乃立为条例。」《福惠全书。卷五。莅任部。禀帖赘说》:「此案已结,细查条例。」
分類:
条例
著作
逐条
国家
条列
列举
订立
批准
体例
章程
规定
事项
机关
组织
职权
《漢語大詞典》:
条例司(條例司)
宋 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
《
宋史·职官志一
》
:“判大名府 韩琦 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也。’”
分類:
官署
《分类字锦》:
朱书条例(朱书条例)
宋史刑法志:合奏案者,具情款招伏奏闻,法司朱书检坐条例,推司录问检法官吏姓名于后。
分类:
议谳
《国语辞典》:
姓名条例(姓名条例)
拼音:
xìng míng tiáo lì
规定国民取用及更改姓名的法律。分为取用姓名、改姓、改名、更改姓名等四类。
分类:
规定
定国
国民
取用
更改
姓名
法律
改名
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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