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复作(復作)
(1). 汉 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劳役的妇女。犯者不服刑具,刑期一年。《史记·孝武本纪》:“其赦天下,如乙卯赦令。行所过毋有復作。事在二年前,皆勿听治。”《汉书·宣帝纪》:“怜曾孙之亡辜,使女徒復作 淮阳 赵徵卿 、 渭城 胡组 更乳养,私给衣食,视遇甚有恩。” 颜师古 注引 李奇 曰:“復作者,女徒也。谓轻罪,男子守边一岁,女子輭弱不任守,復令作于官,亦一岁,故谓之復作徒也。”又引 孟康 曰:“復音服,谓弛刑徒也,有赦令詔书去其钳釱赭衣。更犯事,不从徒加,与民为例,故当復为官作,满其本罪年月日,律名为復作也。” 王先谦 补注引 周寿昌 曰:“案此復作女徒或传其家姓,或传其夫姓,故《纪》《传》有异同也。”
(2).再来写。 汉 王充 《论衡·书解》:“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可观读以正说,可采掇以示后人,后人復作犹前人之造也。”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音律》:“既有此书,即‘三百篇’之风人復作,亦当俯就范围。”
(3).复发,再发。如:旧病复作。
(2).再来写。 汉 王充 《论衡·书解》:“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可观读以正说,可采掇以示后人,后人復作犹前人之造也。”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音律》:“既有此书,即‘三百篇’之风人復作,亦当俯就范围。”
(3).复发,再发。如:旧病复作。
《國語辭典》:尚方 拼音:shàng fāng
1.职官名:(1)掌管制造帝王御用的器物。秦置尚方令,汉沿置,有令、丞、员吏、从官十八人,后又分为中、左、右三尚方。魏、晋续置。唐省去「方」字,设中、左、右三尚署。元只设中尚监。明废。(2)掌配制药品。
2.复姓。如汉有尚方禁。
2.复姓。如汉有尚方禁。
《國語辭典》:徭役(傜役) 拼音:yáo yì
旧时国家规定男子有服劳役的义务,包括修筑城池、造桥铺路、防卫乡里、戍守边疆等。《南史。卷七○。循吏传。序》:「继以昏乱,政由群孽,赋调云起,徭役无度。」《资治通鉴。卷四五。汉纪三十七。明帝永平十二年》:「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也作「徭役」。
《國語辭典》:徭役 拼音:yáo yì
《漢語大詞典》:人役
(1).仆役;奴婢。《孟子·公孙丑上》:“不仁不智,无礼无义,人役也。” 赵岐 注:“若此为人所役者也。”《文选·扬雄〈剧秦美新〉》:“经井田,免人役。” 李善 注引《汉书》:“ 莽 令更名天下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之。” 明 郎瑛 《七修类稿·奇谑·狐狸》:“有土工 宋留 ,暮遇一夫,自言欲为人役。”《醒世姻缘传》第四回:“又每日将各庄事件交付看庄人役。”
(2).差役,差人。《二刻拍案惊奇》卷四:“若认得是衙门人役,惹起疑心,祸不可测。” 清 余怀 《板桥杂记·雅游》:“司有一官以主之,有衙署,有公座,有人役、刑杖、籤牌之类。”《宦海》第二回:“惟恐怕他们冒冒失失的放枪拒敌,一下子把这位藩台大人打死了,那时不但闹了大大的乱子,就是那跟去的一班人役,失於保护,哪里担得起这样的责任?”
(3).服劳役的人。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侈靡篇〉的研究》:“请看他的筑 阿房宫 ,筑 骊山 陵,筑长城,筑直道吧,动辄就是动员几十万的人役来兴建大规模的工事。”
(2).差役,差人。《二刻拍案惊奇》卷四:“若认得是衙门人役,惹起疑心,祸不可测。” 清 余怀 《板桥杂记·雅游》:“司有一官以主之,有衙署,有公座,有人役、刑杖、籤牌之类。”《宦海》第二回:“惟恐怕他们冒冒失失的放枪拒敌,一下子把这位藩台大人打死了,那时不但闹了大大的乱子,就是那跟去的一班人役,失於保护,哪里担得起这样的责任?”
(3).服劳役的人。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侈靡篇〉的研究》:“请看他的筑 阿房宫 ,筑 骊山 陵,筑长城,筑直道吧,动辄就是动员几十万的人役来兴建大规模的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