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五更 拼音:wǔ gēng
1.称长老为「五更」。古天子养老有三老五更,以父兄之礼事之。见《礼记。文王世子》。《续汉书志。第四。礼仪志上》:「养三老、五更之仪,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讲师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为老,次一人为更也。」
2.旧时以漏刻计时,从傍晚到次日清晨,分为五个时段,称为「五更」。相当于自午后七时起算,每一时段,为两小时,至清晨五时。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證》:「或问:『一夜何故五更?更何所训?』答曰:『汉魏以来,谓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云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为节……更、历也,经也,故曰五更尔。』」也作「五夜」。
3.特指第五更,即天将亮时。《儒林外史》第一回:「次日五更,王冕起来收拾行李,吃了早饭,恰好秦老也到。」《红楼梦》第五八回:「一日,正是朝中大祭,贾母等五更便去了。」
2.旧时以漏刻计时,从傍晚到次日清晨,分为五个时段,称为「五更」。相当于自午后七时起算,每一时段,为两小时,至清晨五时。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證》:「或问:『一夜何故五更?更何所训?』答曰:『汉魏以来,谓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云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为节……更、历也,经也,故曰五更尔。』」也作「五夜」。
3.特指第五更,即天将亮时。《儒林外史》第一回:「次日五更,王冕起来收拾行李,吃了早饭,恰好秦老也到。」《红楼梦》第五八回:「一日,正是朝中大祭,贾母等五更便去了。」
《漢語大詞典》:三老五更
古代设三老五更之位,天子以父兄之礼养之。《礼记·文王世子》:“适东序,释奠於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羣老之席位焉。” 郑玄 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名以三五者,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礼记·乐记》:“食三老五更於大学。” 郑玄 注:“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 孔颖达 疏:“三德谓正直、刚、柔。五事谓貌、言、视、听、思也。”《汉书·礼乐志》:“养三老五更於辟廱。” 颜师古 注引 李奇 曰:“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后汉书·明帝纪》:“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 李贤 注引《汉官仪》:“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全具者。”《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其以 祥 ( 王祥 )为三老, 小同 ( 郑小同 )为五更。”《北史·魏纪三》:“以 尉元 为三老, 游明根 为五更。又养国老、庶老、将行大射之礼。”
《漢語大詞典》:理命
(1).谓敬事天命。《汉武帝内传》:“方丈之阜,为理命之室;沧浪海岛,养九老之堂。” 晋 桓玄 《与八座桓谦等论沙门应致敬事书》:“沙门之所以生生资存,亦日用於理命。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
(2).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 唐 时避 高宗 李治 之讳,改作“理命”。 唐 白居易 《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 元宗简 ﹞语其子 途 云……‘我殁,其遗文得 乐天 为之序,无恨矣。’既而 途 奉理命,号而告予。”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晟 等﹞虔窆公主于 万年县 义丰 之 铜人原 ,从理命也。”
(2).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 唐 时避 高宗 李治 之讳,改作“理命”。 唐 白居易 《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 元宗简 ﹞语其子 途 云……‘我殁,其遗文得 乐天 为之序,无恨矣。’既而 途 奉理命,号而告予。”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晟 等﹞虔窆公主于 万年县 义丰 之 铜人原 ,从理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