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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缿筒
受赂
承训
受箓
受事
应聘
纳降
课读
受钺
上簿
归死
登受
强加
出庭
务光
《國語辭典》:缿筒(缿筩)  拼音:xiàng tǒng
接受告密文书的器具,形像竹筒,可入而不可出。《汉书。卷七六。赵广汉传》:「又教吏为缿筒,及得投书,削其主名,而托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也作「銗筒」。
《國語辭典》:受赂(受賂)  拼音:shòu lù
1.取得财物。《谷梁传。桓公二年》:「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受赂而退,以事其祖,非礼也。」
2.收受贿赂。汉。刘向《列女传。卷六。齐威虞姬传》:「有司受赂,听用邪人,卒见覆冒,不能自明。」《后汉书。卷七一。皇甫嵩传》:「吏有因事受赂者,嵩更以钱物赐之,吏怀惭,或至自杀。」
《漢語大詞典》:承训(承訓)
接受教令或教诲。逸周书·武顺:“伯不勤无以行令,卒不力无以承训。”《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皇子 肈 保育皇后,承训怀袵,导达善性,将成其器。”
《漢語大詞典》:受箓(受籙)
(1).古代皇帝自称受命于天,接受所谓天赐的符命之书,叫受箓。诗·大雅·文王序“ 文王 受命作 周 也” 唐 孔颖达 疏:“伐 崇 ,作 灵臺 ,改正朔,布王号於天下,受籙应河图。”
(2).指道家接受符箓。 刘师培 《〈文说〉序》:“由是 五祖 传灯, 灵素 受籙,师承所在,罔敢或遗,可谓文章之桎梏矣。”
(3).谓新皇帝登基按道家的仪式接受符箓。隋书·经籍志四:“后 周 承 魏 ,崇奉道法,每帝受籙,如 魏 之旧。”
《國語辭典》:受事  拼音:shòu shì
接任办事。《国语。鲁语上》:「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三国志。卷一九。魏书。任城威王彰传》:「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
《國語辭典》:应聘(應聘)  拼音:yìng pìn
接受聘用。如:「他应聘回国,准备贡献所长。」
《國語辭典》:纳降(納降)  拼音:nà xiáng
接受投降。《后汉书。卷七一。朱俊传》:「今海内一统,唯黄巾造寇,纳降无以劝善,讨之足以惩恶。」
分類:接受投降
《漢語大詞典》:课读(課讀)
(1).谓进行教学活动,传授知识。 清 昭槤 啸亭续录·张夫子:“公独处萧寺中,聚徒课读。” 徐自华 《九日闲兴》诗:“懒携樽酒登高去,课读儿曹昼掩扉。”
(2).谓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儿女英雄传第十八回:“ 纪太傅 听説无法,便留 纪望唐 一人课读,打算给 纪献唐 另请一位先生,叫他兄弟两个各从一师受业。”
《漢語大詞典》:受钺(受鉞)
古代大将出征,接受天子所授的符节与斧钺,称为“受钺”。 唐 岑参 《西河太守杜公挽歌》之三:“剖符移北地,受鉞领西门。” 李上交 近事会元·大将受命《唐志》云:“大将出军征讨,皆告庙受鉞。” 清 陈康祺 《燕下乡脞录》卷二:“夫受鉞登坛,膺丈人长子之任,丧师失律,何所逃罪。”
《漢語大詞典》:上簿
谓呈递文状,接受审问或质讯。汉书·李广传:“大将军长史急责 广 之莫府上簿。 广 曰:‘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吾今自上簿。’” 颜师古 注:“簿,谓文状也。”
《漢語大詞典》:归死(歸死)
接受死刑,请死。《左传·襄公三年》:“请归死於司寇。” 杜预 注:“致尸於司寇,使戮之。”后汉书·李守传:“ 守 从其计,即上书归死。”资治通鉴·唐宪宗太和十二年:“﹝ 李愬 ﹞因谓众曰:‘诸君既以 祐 ( 李祐 )为疑,请令归死於天子。’”
《漢語大詞典》:登受
敬辞。谓收受;接受。左传·僖公九年:“王使 宰孔 赐 齐侯 胙……﹝ 齐侯 ﹞下拜登受。”《宋史·乐志十四》:“玉简金书,翔鸞戏鸿。下拜登受,旋于青宫。”《东周列国志》第六八回:“寡人不知弓之为寳,若此,何敢登受?”
《國語辭典》:强加(強加)  拼音:qiǎng jiā
强迫使人接受。如:「各人观点不同,不可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他人。」
《國語辭典》:出庭  拼音:chū tíng
凡与某一诉讼案件有关系的人出席法庭,接受审问、询查等,称为「出庭」。
《國語辭典》:务光(務光)  拼音:wù guāng
人名。生卒年不详。相传为夏代的高士,汤克桀,将天下让给他,却不肯接受,负石自沉蓼水而匿。四百多年后再度出现,武丁想要用他为相,又不从,再度隐退。也作「牟光」、「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