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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详允(詳允)
(1).平正允当。 南朝 梁 沈约 《授萧惠休右仆射诏》:“才学淹通,识裁详允。” 唐 元稹 《元藇杭州刺史等制》:“以 藇 之理课甄明,以 弘度 之奏议详允,以 玄亮 之学古从政,以 公逵 之守道立身,僉命为邦,庶可胜残而去杀矣。”续资治通鉴·宋太祖乾德元年:“判大理寺事 竇仪 等上《重定刑统等书》,詔刊板摹印颁天下。 仪 等参酌轻重,时称详允。”
(2).报准;批准。晋书·礼志上:“ 贺循 等所上仪注又未详允,事竟不行。” 明 沈鲸《双珠记·处分后事》:“你的罪名文书,刑部已详允下来,及早打点后事。” 清 魏象枢 《刑科奏疏》:“佔地既经详允,板责岂是非刑。”
《漢語大詞典》:批允
批准。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设内外号簿》:“上司批允,照批语填注。”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问拟》:“合应比照某律、比照某例定拟上请定夺,俟批允发落。”
分類:批准
《國語辭典》:准拟(准擬)  拼音:zhǔn nǐ
1.打算、准备。唐。白居易 不准拟诗二首之二:「不准拟身年六十,游春犹自有心情。」
2.排定、拟订。《敦煌变文集新书。卷三。降魔变文》:「太子国中第二贵,出入百司须准拟。」
《國語辭典》:准拟(準擬)  拼音:zhǔn nǐ
1.确定、一定。表示肯定语气的副词。宋。辛弃疾摸鱼儿。更能消〉词:「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明。徐霖《绣襦记》第二出:「嘉言敢忘,喜青云有路终须上。凤皇雏准拟朝阳,乌鹊情恐难终养。」
2.打算、准备。唐。白居易 吾庐诗:「眼下营求容足地,心中准拟挂冠时。」宋。陆游 自江源过双流不宿径行之成都诗:「诗材满路无人取,准拟归骖到处留。」
3.希望、盼望。唐。白居易 种柳三咏之二:「准拟三年后,青丝拂绿波。」
《国语辞典》:奉官  拼音:fèng guān
获得官方批准。《官话指南。卷二。官商吐属》:「那经纪都是奉官的么,是奉官的,他们都得有官给的牙帖,才能当经纪了。」
《國語辭典》:条例(條例)  拼音:tiáo lì
分条订立的规则。《喻世明言。卷一三。张道陵七试赵升》:「真人见人心信服,乃立为条例。」《福惠全书。卷五。莅任部。禀帖赘说》:「此案已结,细查条例。」
《國語辭典》:放行  拼音:fàng xíng
准许通过。《宋史。卷四六。度宗本纪》:「以文武官在选,困于部吏,隆寒旅琐可闵,诏吏部长贰、郎官日趣铨注,小有未备,特与放行,违者有刑。」
《國語辭典》:放夜  拼音:fàng yè
唐时长安实行宵禁。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天城中不禁夜行,以便观灯赏月,称为「放夜」。宋。周邦彦 解语花。风销焰蜡词:「因念都城放夜,望千门如昼,嬉笑游冶。」
《漢語大詞典》:论报(論報)
(1).谓论罪得到批准。亦泛指定罪判刑。史记·酷吏列传:“奏行不过二三日,得可事。论报,至流血十餘里。”汉书·张汤传:“ 汤 掘熏得鼠及餘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 颜师古 注:“论报,谓上论之而获报也。” 宋 秦观 《李常行状》:“ 齐 故多盗,公至,痛惩艾之,论报无虚日,盗犹不止。”
(2).谓报答恩情。新唐书·马周传:“窃自惟念无以论报,輒竭区区,惟陛下所择。” 宋 王令 《谢束丈》诗:“古来一饭皆论报,何日王孙遂有金。”
《國語辭典》:党籍(黨籍)  拼音:dǎng jí
具有某一政党党员身分的资格。
《國語辭典》:买断(買斷)  拼音:mǎi duàn
1.占尽、买清。宋。岳珂《桯史。卷一。王义丰诗》:「祗因买断山中景,破费神龙百斛珠。」宋。陆游鹧鸪天。插脚红尘〉词:「新来有个生涯别,买断烟波不用钱。」
2.用钱替妓女赎身。《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小孙屠。第八出》:「今日里惜分和谐,谢恩家不惜千金买断花为主。」
《漢語大詞典》:官当(官當)
(1).以官职抵当徒刑。 唐 宋 时期官吏犯罪,可以降低品级以减免徒刑。《唐律疏议·名例·以官当徒》:“若本罪官当以上,别条云‘以理去官与见任同’,即依以官当徒之法:用官不尽,一年听叙,降先品一等;若用官尽者,三载听叙,降先品二等。若犯罪未至官当,不追告身,叙法依考解例,期年听叙,不降其品。” 宋 沈括 梦溪笔谈·官政一:“降先品者,谓免官二官皆免,则从未降之品降二等叙之;免所居官及官当止一官,故降未降之品一等叙之,今叙官乃从见存之官更降一等者,误晓律意也。”
(2).官府批准营业的当铺。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当税》:“现在纳税者,即为官当。许铺门悬牌。”
《漢語大詞典》:正奏
古代科举考试中选而正式奏请朝廷批准。 宋 朱弁 曲洧旧闻卷三:“状元之目始自辟召,而本朝科举,取士之法合以省试正奏第一名当之。”宋史·选举志二:“是岁,始定依 汴京 旧制,正奏及特恩分两日唱名。”续资治通鉴·宋哲宗元祐三年:“经明行修进士及该特奏而预正奏者,定著於令,遂升一甲。”
《漢語大詞典》:请准(請准)
请求批准。 茅盾 《子夜》三:“如果再请准了发行钞票,那就更好办了。” 陈嘉庚 《南侨回忆录·购机寿蒋会》:“居留政府对募捐例须请准方可进行,况飞机属军械品,能否许可未可知。”
分類:请求批准
《漢語大詞典》:成狱(成獄)
(1).指已判决待批准或已判决在执行的刑事案件。 宋 叶适 《中奉大夫太常少卿薛公墓志铭》:“有窃富人婢以逃,其家谓‘主杀吾女’。州县以成狱至,公却之,曰:‘安有杀人而无验者?’”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刑部·权臣述史:“ 嘉靖 六年,妖贼 李福达 一案,议礼贵人 张 桂 等为政,尽反成狱。”
(2).指刑事案件的定案。《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这人虽是他打死的,只是没有尸亲执命,未可成狱。”
《漢語大詞典》:擅杀(擅殺)
未经批准而擅自诛杀。国语·晋语三:“夫以回鬻国之中,与絶亲以买直,与非司寇而擅杀,其罪一也。”宋史·仁宗纪二:“戊午,詔获刼盗者奏裁,毋擅杀。”《三国演义》第二回:“他是朝廷命官,岂可擅杀?”
《漢語大詞典》:免省
宋 代应科举考试者解试合格后被批准不经省试(礼部的考试)而直接参加殿试,谓之免省。 宋 赵昇 朝野类要·举业:“上舍试,取中,在省试前,即免省赴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