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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宰割  拼音:zǎi gē
1.割裂、瓜分。《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彊国请服,弱国入朝。」
2.比喻受人压迫、侵凌、剥削,而无法反抗。如:「任人宰割」。
《漢語大詞典》:刲割
(1).屠宰。礼记·杂记下“其衈皆于屋下” 汉 郑玄 注:“衈谓将刲割牲以衅,先灭耳旁毛荐之。”北史·齐纪中:“庚辰,詔丘郊禘袷时祭,皆市取少牢,不得刲割,有司监视,必令丰备。” 唐 罗隐 谗书·题神羊图:“羊有贪狠性,人有刲割心。”
(2).指外科手术。 章炳麟 《国故论衡·原学》:“神输之鍼,灼艾之治,于足治头,于背治匈,远西刲割之医弗能为也。”
《漢語大詞典》:屠羊
(1).宰羊。亦指操屠宰职业的人。庄子·让王:“夫三旌之位,吾知其贵於屠羊之肆。”后汉书·何进传赞:“ 武 生蛇祥, 进 自屠羊。” 李贤 注:“ 进 ,本屠家子也。” 清 黄宗羲 《密庵陆公墓碑》:“公新其学校,躬帅艺文,化屠羊駔马以为秀士。”
(2).见“ 屠羊説 ”。
(3).指被宰割的羊。 郭沫若 《星空·孤竹君之二子》诗:“你们养虎自毙,作茧自缠,你们步着死路的屠羊,为甚帖耳不返?”
《漢語大詞典》:屠羊说(屠羊説)
战国 时 楚国 人,名 说 ,以屠羊为业,故称。庄子·让王:“ 楚昭王 失国, 屠羊説 走而从於 昭王 ; 昭王 反国,将赏从者,及 屠羊説 。 屠羊説 曰:‘大王失国, 説 失屠羊,大王反国, 説 亦反屠羊,臣之爵禄已復矣,又何赏之有?’”亦省作“ 屠羊 ”。 南朝 梁武帝 《直石头》:“笼鸟易为思, 屠羊 无饰让。” 唐 颜真卿 《广平文贞公宋公神道碑铭》:“功成牢让,事軼 屠羊 。” 王闿运 《〈桂阳州志〉序》:“ 屠羊 自足,述诸陈传。”
《國語辭典》:禁屠  拼音:jìn tú
禁止杀生。《隋书。卷七。礼仪志二》:「初请后二旬不雨者,即徙市禁屠。」也作「断屠」。
《國語辭典》:宰杀(宰殺)  拼音:zǎi shā
屠杀、屠宰。如:「宰杀鸡鸭」、「宰杀猪羊」。《梁书。卷三八。贺琛传》:「昔之牲牢,久不宰杀,朝中会同,菜蔬而已。」
《國語辭典》:下脚(下腳)  拼音:xià jiǎo
1.放下脚。《晋书。卷六六。陶侃传》:「贡初横脚马上,侃言讫,贡敛容下脚,辞色甚顺。」
2.动手,开始做一件事。《儿女英雄传》第一五回:「只是我想大丈夫仗本事干功名,一下脚就讲究花钱,塌了锐气了。」
3.嫖客送给妓院仆人的赏钱。《海上花列传》第八回:「遂取那一捲洋钱,交与黄二姐,开销下脚等项。」《负曝闲谈》第一三回:「单幼仁在腰里摸出了四块下脚,同著殷必佑走出了弄堂。」
4.原料经过制造过程后,所剩馀下来的渣滓、废料。也称为「下脚料」。
《國語辭典》:断屠(斷屠)  拼音:duàn tú
禁止杀生。《北齐书。卷七。武成帝纪》:「河清元年,诏断屠杀,以顺春令。」也作「禁屠」。
《漢語大詞典》:钓屠(釣屠)
钓鱼和屠宰牲畜。 吕尚 曾屠牛于 朝歌 ,垂钓于 兹泉 ,因借指 吕尚 。 汉 刘向 说苑·尊贤:“释父兄与子孙,非疏之也;任庖人、钓屠与仇讐、僕虏,非阿之也。” 向宗鲁 校证:“钓屠谓 吕尚 。” 王德钟 《书感》诗之五:“忍把中原袖手看,此身输与钓屠宽。”参阅史记·齐太公世家
《國語辭典》:刀仗  拼音:dāo zhàng
武器的泛称。《五代史平话。梁史。卷上》:「朱温与牛存节诈做卖柴人,藏刀仗放柴内,用大车载入城。」元。谷子敬《城南柳》第四折:「则看谁有刀仗,便是杀人的。」
《漢語大詞典》:屠市
屠宰牲畜的市场。 明 高启 《大梁行》:“已访 侯嬴 到里门,復迎 朱亥 经屠市。”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如每夜缚一鬼,唾使变羊,晓而牵卖於屠市,足供一日酒肉资矣。”
《國語辭典》:汤锅(湯鍋)  拼音:tāng guō
1.本指屠宰牲畜时煮热水去毛的大锅子,后用于称屠宰场。《醒世姻缘传》第七九回:「再说一个杨司徒奉差回家,撞见两个回子,赶了百十只肥羊,往北京汤锅里来。」
2.煮汤的锅子。
《漢語大詞典》:屠解
屠宰肢解。 唐 李商隐 《行次西郊作一百韵》:“中原困屠解,奴隶厌肥豚。”
分類:屠宰肢解
《漢語大詞典》:卧翻
亦作“卧番”。 谓将牲畜翻倒(以便屠宰)。多见于 元 人杂剧。 元 郑廷玉《忍字记》第一折:“我如今卧翻羊,安排酒果,只説道是亲戚朋友街坊邻舍送来的。” 元 无名氏 《争报恩》第四折:“卧番羊,窨下酒,做一个庆喜的筵席。”
《漢語大詞典》:十斋日(十齋日)
佛教语。谓每月持斋素食并禁止屠宰的十天。《地藏经·如来赞叹品》:“復次 普广 ,若未来世众生,於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日,乃至三十日……能於是十斋日,对佛菩萨诸贤圣像前读是经一徧,东西南北百由旬内,无诸灾难。” 唐 高祖 《禁行刑屠杀诏》:“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杀。”亦省作“ 十斋 ”。 唐 白居易 《春日闲居》之一:“今日非十斋,庖童馈鱼肉。”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老身年五十一岁了,又奉十斋,怎敢説谎?” 清 汪价 《三侬赘人广自序》:“近日士大夫,皆以奉十斋、打叶子为名流雅尚。”
《漢語大詞典》:枝剥
肢解割裂,屠宰。枝,通“ 肢 ”。南齐书·周颙传:“至乃野牧盛羣,闭豢重圈,量肉揣毛,以俟枝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