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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修职(修職)
(1).处理政事。职,事。后汉书·光武纪下:“有司修职,务遵法度。”
(2).尽职。 清 侯方域 《豫省试策三》:“激之以不可遗之赏,则小贤将以其图功者而争修职也。”
分類:尽职政事
《漢語大詞典》:奉身
(1).献身;尽职。 宋 王禹偁 《官舍偶题》诗:“奉身无实事,困我为虚名。” 明 无名氏 《运甓记·太真借饷》:“事若有济,则臣主同祚;万一不捷,亦当奉身以谢先帝。”
(2).养身;守身。 唐 郑处诲 明皇杂录卷上:“﹝ 卢怀慎 ﹞为黄门侍郎,在东都掌选事,奉身之具,纔一布囊耳。” 清 陈裴之 《湘烟小录》卷二:“箇儂吹气如兰,奉身如玉,除是侍香金童,甫能消受耳。”
《漢語大詞典》:率职(率職)
(1).朝贡,进贡。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鲜卑 、 丁零 ,重译而至; 箄于 、 白屋 ,请吏率职,此又君之功也。” 南朝 宋 颜延之 《赭白马赋》:“五方率职,四隩入贡。” 北魏 杨衒之 洛阳伽蓝记·开善寺:“当时四海晏清,八荒率职。”
(2).奉行职事;尽职。梁书·萧洽传:“前后居之者皆致巨富, 洽 为之,清身率职,馈遗一无所受,妻子不免饥寒。” 唐 韩愈 《平淮西碑》:“羣臣震慑,奔走率职。”
《漢語大詞典》:举职(舉職)
(1).起用被废黜的官员。左传·昭公十三年:“施舍宽民,宥罪举职。” 杜预 注:“举职,修废官。”
(2).尽职;称职。旧唐书·牛僧孺传:“会宰相请广諫员。 宣宗 曰:‘諫臣惟能举职为可,奚用众耶?’” 清 曾国藩 《复陈虎臣书》:“久处剧任,殊以不能举职为愧。”
《漢語大詞典》:效职(效職)
尽职。 唐 韩愈 《贺雨表》:“龙神效职,雷雨应期。”
分類:尽职
《漢語大詞典》:治官
(1).治理政务之官员。指天子之臣僚。周礼·天官·序官:“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 郑玄 注:“自大宰至旅下士转相副贰,皆王臣也。”书·周官:“﹝ 周王 ﹞归于 宗周 ,董正治官。”
(2).治理百官。管子·君臣上:“治官化民,其要在上。” 汉 刘向 说苑·君道:“设四佐以自辅,有英俊以治官。”
(3).尽职。左传·成公十五年:“ 华元 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 晋 。”
《國語辭典》:失职(失職)  拼音:shī zhí
1.疏于职务,未尽职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史记。卷七。项羽本纪》:「汉王失职,欲从关中,如约即止,不敢东。」
2.失业、失所。《周礼。地官。大司徒》:「十日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晋书。卷四六。刘颂传》:「豪强横肆,则百姓失职矣。」
《漢語大詞典》:尸素
(1).谓居位食禄而不尽职。常用作自谦之词。 三国 魏 钟繇 《上汉献帝自劾书》:“尸素重禄,旷职废任。” 唐 白居易 《让绢状》:“臣食国家厚禄,居陛下清官,每月俸钱,尚慙尸素,无名之货,岂合苟求。” 宋 岳飞 《奏辞开府札子》:“每怀尸素之忧,未効毫分之报。”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彼保傅令僕备位尸素,不克分君父之忧,因当引为己咎。”
(2).指居位食禄不尽职的人。陈书·后主纪:“政刑日紊,尸素盈朝,躭荒为长夜之饮。” 林纾 《答某公书》:“岂忍割弃可恋之日,冒沾尸素之禄,以遽远老母!”参见“ 尸位素餐 ”。
《國語辭典》:尸位素餐  拼音:shī wèi sù cān
占著职位享受俸禄而不做事。《汉书。卷六七。朱云传》:「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儿女英雄传》第一八回:「倘大人看我可为公子之师,情愿附骥,自问也不至于尸位素餐。」也作「窃位素餐」、「素餐尸位」。
《國語辭典》:任职(任職)  拼音:rèn zhí
担任职务。《后汉书。卷四九。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王符》:「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人,达上则思进贤。」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二十八将传论〉:「议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职,至使英姿茂绩委而勿用。」
《漢語大詞典》:祗事
(1).恭敬事奉;敬于其事。南史·到仲举传:“帝又尝因饮夜宿 仲举 帐中,忽有神光五采照于室内,由是祗事益恭。”
(2).敬业尽职。 宋 曾巩 《李舜举等转官制》:“而尔於其官次,与有祗事之勤。”
《漢語大詞典》:尸居
(1).谓安居而无为。庄子·天运:“然则人固有尸居而龙见,雷声而渊默,发动如天地者乎?” 成玄英 疏:“言至人其处也若死尸之安居。” 晋 葛洪 抱朴子·博喻:“是以君子恭己,不恤乎莫与;至人尸居,心遗乎毁誉。”新五代史·一行传·张荐明:“道也者,妙万物而为言,得其极者,尸居袵席之间可以治天下也。”
(2).指居位而不尽职。 宋 欧阳修 《送韩子华》诗:“諫垣尸居职业废,朝事汲汲劳精神。” 清 包世臣 《〈东海记〉传奇叙》:“然亦安知其非逆料尸居者之听必不聪,而不忍以纯白之身,见辱伍伯,为此自承耶!”
(3).见“ 尸居餘气 ”。
《漢語大詞典》:肃给(肅給)
(1).敬谨供给。左传·哀公三年:“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 杨伯峻 注:“肃给,谓肃敬供给。”管子·君臣上:“是以上有餘日而官胜其任,时令不淫而百姓肃给。此唯上有法制,下有分职也。” 尹知章 注:“肃给,言其敬而供上。” 汉 贾谊 新书·礼容语下:“身恭除洁,外内肃给,敬也。”唐语林·补遗一引 唐 颜真卿 《和政公主神道碑》:“上之在 陕 ,忧主乏匱,乃命中使屡敕节度及转运使,随主所须,务令肃给。”
(2).引申为奉公尽职。 宋 司马光 《员外启殡文》:“惟灵居家孝慈,蒞官肃给。”
(3).敏捷。国语·晋语七:“知 羊舌职 之聪敏肃给也,使佐之。” 韦昭 注:“肃,敬也;给,足也。” 王引之 经义述闻·国语下:“肃之言速,给之言急也……聪敏,言其通达也;肃给,言其敏捷也。四字义相贯注, 韦 注失之。”
《漢語大詞典》:占破
(1).占尽,占有。 宋 杨万里 《道旁槿篱》诗:“占破半年犹道少,何曾一日不芳来。” 宋 魏了翁 《浪淘沙·刘左史之生赋两词寄之》之二:“仍是天公偏著意,占破春閒。”
(2).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六年:“当无事时,武备不修,务为因循,兵卒例皆占破,一闻啸聚,而帅臣、监司仓皇失措。”
(3).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者。 宋 岳飞 《奏措置曹成事宜状》:“臣所统本军官兵一万二千餘人,除存留二千人 吉州 看管老小并随军輜重、火头、占破外,实出战只有七千餘人。”
(4).违法占取。《元典章·刑部·擅科》:“ 管城县 县尹 李济 状招占破 张顺 等一十五户,供送讫小麦六石六斗。”
《漢語大詞典》:偷禄
谓任官不尽职,徒受俸禄。 宋 王安石 《上张太博书》之一:“学日以落,而废职之咎,几不能免,其敢出所有以求当世贵者之识哉?其亦偷禄焉而已矣!” 宋 曾巩 《喜雨》诗:“偶狥一官偷禄计,便怀千里长人忧。”
《國語辭典》:溺职(溺職)  拼音:nì zhí
失职、不尽职。《汉书。卷九○。酷吏传。序》:「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媮快乎?言道德者,溺于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