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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察院  拼音:chá yuàn
1.唐代御史台下三院之一,监察御史隶属之。《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御史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2.明、清时都察院简称为「察院」。职掌监察巡按,考察举劾。明。祝允明〈与分巡黄佥宪〉:「今具一牍并状申缴察院,谨以副本呈览,所望于我公者必为调停。」
3.明代官职名。巡按察院的简称。明于各省置巡按御史一人,专以察吏安民。《二刻拍案惊奇》卷四:「石察院赶开左右,直唤两生到案前来,轻轻地分付道:『二生所告,本院久知此人罪恶贯盈。』」
4.院试的考场。《儒林外史》第二六回:「有一个童生,推著出恭,走到察院土墙跟前,把土墙挖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
《漢語大詞典》:殿院
(1).宫内的殿与院。 唐 王涯 《宫词》之十六:“雕墙不断接宫城,金榜皆书殿院名。”
(2). 唐 宋 两代有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其主管官分别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后用以称殿中侍御史。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七:“殿中侍御史谓之殿院。” 宋 洪迈 容斋续笔·台谏不相见:“ 韩公 摄饗明堂,殿中侍御史 陈洙 监祭,公问 洙 :‘闻殿院与 司马舍人 甚熟。’ 洙 答以‘顷年曾同为直讲’。”
《漢語大詞典》:松厅(松廳)
唐 中期监察院礼祭厅的别名。 唐 赵璘 因话录卷五:“都厅亦曰监院南院。 会昌 初,监察御史 郑路 所葺礼祭厅,谓之松厅,南有古松也。刑察谓之魘厅,寝於此魘。”
分類:监察察院
《漢語大詞典》:朝长(朝長)
唐 制称御史台三院(台院、殿院、察院)退朝入台时其中为长的一人。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三:“ 宣宗 时,御史 冯缄 三院退入臺,路逢集贤校理 杨收 ,不为之却。 缄 为朝长,取 收 僕笞之。”原注:“臺中故事,三院退朝入臺,一人谓之朝长。”
《国语辞典》:审核红皮书(审核红皮书)  拼音:shěn hé hóng pí shū
监察院审计部所提出的中央政府总决算的审核报告。
《国语辞典》:监察院审计部(监察院审计部)  拼音:jiān chá yuàn shěn jì bù
中央政府的行政机关之一,隶属于监察院。行使审计权,掌理审核、考核、稽察、核定政府所属全国各机关的财务及会计事务。设有五个厅、审计官、覆审室等。
《国语辞典》:弹劾权(弹劾权)  拼音:tán hé quán
凡违法失职的公职人员,监察院得行使其职权,提出控诉,以监督其行为的权利,称为「弹劾权」。
《国语辞典》:调查权(调查权)  拼音:diào chá quán
监察院为行使同意、弹劾、纠举等职权时,由监察委员持监察證或派员持调查證,赴行政院及各部会等机关、部队或公私团体,调查档案、册籍或其他有关文件,以查明事实真相的一种职权。
《国语辞典》:恩重丘山  拼音:ēn zhòng qiū shān
形容恩德极重。宋。陈亮〈谢曾察院启〉:「上下交攻,命危丝发;是非随定,恩重丘山。」也作「恩重如山」。
《国语辞典》:耻居人下(耻居人下)  拼音:chǐ jū rén xià
以地位不如人为耻。宋〈陈亮谢曾察院启〉:「伏念某本无他长,耻居人下。常想英豪之行事,随乃尘凡,颇知圣贤之用心,杂之泥滓。」《东周列国志》第六七回:「围乃共王之庶子,年齿最长,为人桀骜不恭,耻居人下,恃其才器,阴畜不臣之志。」
《国语辞典》:纠举权(纠举权)  拼音:jiū jǔ quán
监察院的职权之一。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监察委员认为公务人员有违法或失职行为,应先予以停职或做其他紧急处分时,得经监察委员提议、审查及决定,以书面向其主管长官或上级长官提出纠举案。
《国语辞典》:纠正权(纠正权)  拼音:jiū zhèng quán
监察院的职权之一。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监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会的工作,分设若干委员会,调查一切施政,注意其是否违法或失职。若委员会认为其有违法或失职行为时,得经各有关委员会的审查及决议,向行政院或有关部会提出纠正案,促其注意改善。
《国语辞典》:同意权(同意权)  拼音:tóng yì quán
1.对他人意见可表赞同或否决的权力。如:「对于是否采购这批货品,总经理当然有同意权。」
2.特指宪法上的程序。监察院对总统提名的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大法官,及考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所为之同意不同意的权力。
《漢語大詞典》:烘堂大笑
唐 代御史有台院、殿院、察院之分,由台院一名年资最高者主杂事,谓之“杂端”;凡公堂会食,都不谈笑,如杂端先笑,则三院之人随之大笑,谓之“烘堂”。见 唐 赵璘 因话录·徵。后因以“烘堂大笑”形容满屋的人同时大笑。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一:“ 冯相 、 和相 同在中书。一日, 和 问 冯 曰:‘公靴新买,其直几何?’ 冯 举左足示 和 曰:‘九百。’ 和 性褊急,遽回顾小吏云:‘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因詬责久之。 冯 徐举右足曰:‘此亦九百。’於是烘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