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制,凡受朝廷征召者乘坐公家马车,皆持一尺五寸长的木制传信,有御史大夫封章,以为凭证。轺传两马,一马一封,故谓之一封轺传。
《汉书·平帝纪》:“徵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
《史篇》、方术、
《本草》及以
《五经》、
《论语》、
《孝经》、
《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軺传,遣诣京师。”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律,诸当乘传及发驾置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参封之。参,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也。乘置驰传五封也,两端各二,中央一也。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