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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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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法(1543年—?),字季则,号半石,直隶上海县人。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顺天乡试第五十名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第二甲第三十名进士,授信阳州知州,擢营缮司员外郎,仕至工部郎中,管理吕梁分司。
《漢語大詞典》:邦布
(1).国家法定的流通货币。周礼·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供百物。” 郑玄 注:“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
(2).指口钱。人口税的一种。管子·轻重甲:“若此则泽鱼之正伯倍异日,则无屋粟邦布之藉。” 马非百 新诠:“邦布,指口钱。”
《漢語大詞典》:科经(科經)
佛教语。谓法师按宗派的家法判析经典的内容体系和结构。《〈楞严经〉序》:“科经者,合理行为正宗,离正宗为五分。”
《國語辭典》:义务教育(義務教育)  拼音:yì wù jiào yù
国民应受之教育。凡年满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国家可强迫使其入学,其入学年龄及受教年限各国不同。台湾现制规定九年,即国民小学六年、国民中学三年。也称为「强迫教育」。
《国语辞典》:经济警察(经济警察)  拼音:jīng jì jǐng chá
旧称依据国家法令,维持财经秩序,防止一切危害国家经济发展行为的警察。其功效在于保护农、工、商社会安全,协助财经机构执行财经政策,促进人民福利。
《国语辞典》:基本法  拼音:jī běn fǎ
《宪法》。因《宪法》为国家法律的根本,故称为「基本法」。
《漢語大詞典》:法货(法貨)
古代合乎国家法定标准的铸币。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四:“ 齐国 的(刀币)多有铸文,或叫‘ 齐邦 法化’,或叫‘ 即墨 法化’。化就是货字的省略,‘法货’大约就是国币的意思了。”
《國語辭典》:目无王法(目無王法)  拼音:mù wú wáng fǎ
胆大妄为,眼中已无法律的存在。《儒林外史》第四三回:「冯君瑞是我内地生员,关系朝廷体统,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
青莲华尼恒赞出家法
【佛学大辞典】
(故事)智度论十三存梵名,谓为郁钵罗华比丘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