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四选(四選)
(1).古代对四种人的选拔。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天有四时,时三月;王有四选,选三臣……圣人为一选,君子为一选,善人为一选,正人为一选,由此以下者,不足选也。”
(2). 宋 代铨选官员的制度。 元丰 前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四个官署分掌铨选,故称四选。 元丰 改革官制,更名隶属吏部。《宋史·选举志四》:“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宋 苏辙 《论堂除太宽札子》:“庶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与四选稍异,亦旌劝之义也。” 宋 岳珂 《桯史·部胥增损文书》:“以此知四选蠹积,盖不可胜算,司衡综者,可不谨哉!”
(2). 宋 代铨选官员的制度。 元丰 前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四个官署分掌铨选,故称四选。 元丰 改革官制,更名隶属吏部。《宋史·选举志四》:“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宋 苏辙 《论堂除太宽札子》:“庶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与四选稍异,亦旌劝之义也。” 宋 岳珂 《桯史·部胥增损文书》:“以此知四选蠹积,盖不可胜算,司衡综者,可不谨哉!”
《國語辭典》:法部 拼音:fǎ bù
1.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唐。王建〈霓裳词〉一○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宋史。卷一三一。乐志六》:「惟〈瀛府〉、〈献仙音〉谓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清。徐珂《清稗类钞。恩遇类。卢明楷以精乐律受知》:「凡所撰进,皆播之管弦,列于法部。」
2.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再改为司法行政部,即今之法务部。《清史稿。卷二四。德宗本纪二》:「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
3.天神率领的部众。如:「法部仙灵」。南朝梁。萧子显〈御讲摩诃般若经序〉:「盖法部之为尊,乃圆圣之极教。」《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谨请灵宝,法部灵官,金童玉女,将帅吏兵,并各化身真气入于其中。」
2.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再改为司法行政部,即今之法务部。《清史稿。卷二四。德宗本纪二》:「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
3.天神率领的部众。如:「法部仙灵」。南朝梁。萧子显〈御讲摩诃般若经序〉:「盖法部之为尊,乃圆圣之极教。」《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谨请灵宝,法部灵官,金童玉女,将帅吏兵,并各化身真气入于其中。」
《國語辭典》:六院 拼音:liù yuàn
1.唐南山道之精兵。《新唐书。卷一五四。列传。李晟》:「愬乃令佩刀出入帐下,署六院兵马使。六院者,随、唐兵也,凡三千人,皆山南奇材锐士,故委祐统之。」
2.宋朝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官告院、都进奏院、诸军司粮料院、审计院等官署的合称。《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一》:「中兴后,检、鼓、粮、审计、官告、进奏,谓之六院。」
3.即六宫,后妃所住的地方。明、清皇宫内廷在三宫的两边有东西六宫,故称。如:「三宫六院」。《西游记》第三七回:「三宫皇后,六院嫔妃。」
4.院指行院,歌妓的营业场所。明初南京最著名的妓院有来宾、重译、轻烟、淡粉、梅妍、柳翠等六院,故以「六院」为妓院的别称。《警世通言。卷三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恩卿妙音,六院推首。某相遇之初,每闻绝调,辄不禁神魂之飞动。」
2.宋朝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官告院、都进奏院、诸军司粮料院、审计院等官署的合称。《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一》:「中兴后,检、鼓、粮、审计、官告、进奏,谓之六院。」
3.即六宫,后妃所住的地方。明、清皇宫内廷在三宫的两边有东西六宫,故称。如:「三宫六院」。《西游记》第三七回:「三宫皇后,六院嫔妃。」
4.院指行院,歌妓的营业场所。明初南京最著名的妓院有来宾、重译、轻烟、淡粉、梅妍、柳翠等六院,故以「六院」为妓院的别称。《警世通言。卷三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恩卿妙音,六院推首。某相遇之初,每闻绝调,辄不禁神魂之飞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