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避亲(避親)
(1).谓因有亲戚关系而不施及其身。《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隋书·房彦谦传》:“未有罚则避亲,赏则遗贱者也。”
(2). 唐 宋 以后封建社会的考试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亲属关系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则职位较低者改官他地。 唐 孙逖 《授张博济户部员外郎制》:“时宰避亲,良才久滞。”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身方督作,匪懈於服劳;法有避亲,遽蒙於易地。”《金史·选举志一》:“旧例,读卷官不避亲,至有亲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营护,而为同列所疑。”《清史稿·选举志四》:“此则举不避亲,其破除成例又如此。”
(3).指因避亲戚关系的嫌疑而不参与其事。 周立波 《山乡巨变》上三:“我 盛清明 内不避亲,外不避仇,好就说好,不好归不好。”
(2). 唐 宋 以后封建社会的考试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亲属关系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则职位较低者改官他地。 唐 孙逖 《授张博济户部员外郎制》:“时宰避亲,良才久滞。”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身方督作,匪懈於服劳;法有避亲,遽蒙於易地。”《金史·选举志一》:“旧例,读卷官不避亲,至有亲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营护,而为同列所疑。”《清史稿·选举志四》:“此则举不避亲,其破除成例又如此。”
(3).指因避亲戚关系的嫌疑而不参与其事。 周立波 《山乡巨变》上三:“我 盛清明 内不避亲,外不避仇,好就说好,不好归不好。”
《國語辭典》:六科 拼音:liù kē
1.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1)唐代举士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为六科。见《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2)宋景德、天圣年间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达坟典、明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详明政理,可使从政;洞识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3)宋绍兴时以文章典丽、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务,纠其弊误。
3.米、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植物。《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岁,六科未收。」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务,纠其弊误。
3.米、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植物。《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岁,六科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