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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前541 【介绍】: 亦称赵文子、赵孟。春秋时晋国人。赵朔之子。大夫。晋景公时,屠岸贾诛灭赵氏,朔妻庄姬(晋景公之姊)遗腹生武,赖程婴、公孙杵臼之救得免死,随其母庄姬蓄养于公宫。后被立为赵氏后嗣。晋悼公立,任为卿。晋平公十年,执国政。十二年,与楚屈建(即子木)主持弭兵之会。卒谥文。
《漢語大詞典》:孤终(孤終)
孤儿和死亡者。国语·周语上:“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姦,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 韦昭 注:“无父曰孤;终,死也。”
《漢語大詞典》:孤疾
孤儿和残疾者。国语·晋语七:“逮鰥寡,振废淹,养老幼,恤孤疾,年过七十,公亲见之。” 韦昭 注:“无父曰孤;疾,废疾也。”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雍子 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
分類:孤儿残疾
《漢語大詞典》:孀单(孀單)
犹孤寡。指寡妇和孤儿。新唐书·萧复传:“鬻先人墅以济孀单,吾何用美官,使门内馁且寒乎?”
《漢語大詞典》:职孤(職孤)
主持抚养孤儿的职官。逸周书·大聚:“立勤人以职孤,立正长以顺幼。”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上下两句互误例:“按此当作‘立正长以勤人,立职孤以顺幼’;盖立正长所以勤民事。而立职孤所以使幼者得遂其生也。正长也,职孤也,皆其名也;勤人也,顺幼也,皆其事也。”
《国语辞典》:抚孤恤寡(抚孤恤寡)  拼音:fǔ gū xù guǎ
抚育孤儿,照顾寡妇。明。王世贞《鸣凤记》第一二出:「小娘子,守经行权,各有其时,抚孤恤寡,存乎一念。」
《国语辞典》:恤孤念寡  拼音:xù gū niàn guǎ
救济孤儿,关心寡妇。元。无名氏《来生债》第二折:「居士恤孤念寡,敬老怜贫,世之少有也。」《西游记》第四四回:「他手下有个徒弟,乃齐天大圣,神通广大,专秉忠良之心,与人间报不平之事,济困扶危,恤孤念寡。」也作「恤孤念苦」。
《国语辞典》:恤孤念苦  拼音:xù gū niàn kǔ
救济孤儿,关心寡妇。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一八。恤贫济老》:「数中有好善积德者,多是恤孤念苦,敬老怜贫。」也作「恤孤念寡」。
《国语辞典》:育幼院  拼音:yù yòu yuàn
收养教育孤儿或被弃儿童的福利机构。也称为「保育院」、「孤儿院」。
《国语辞典》:残羹冷饭(残羹冷饭)  拼音:cán gēng lěng fàn
吃剩的羹汤饭菜。明。刘基〈孤儿行〉:「清晨采薪日入归,残羹冷饭难充饥。」也作「残羹冷炙」。
《國語辭典》:孤儿院(孤兒院)  拼音:gū ér yuàn
收容与照护失依儿童的福利机构。收容对象包括缺乏亲人照顾或因受虐待等原因而强制执行保护令的儿童。也称为「保育院」、「育幼院」。
《漢語大詞典》:儿童福利院
中国城镇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收容、教养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孤儿、弃婴、残疾儿童。同时收养有家但无力照管的自费残疾儿童。实行供养、治疗、教育相结合的收养方针,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活动。
《漢語大詞典》:三尺之孤
幼小的孤儿。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内阁二·新郑富平身后:“两公立朝錚錚,即微有可议,何至溺情阿堵,使有三尺之孤,必不决裂至此。” 清 姚鼐 《丹徒王氏秀山阡表》:“母 吴 儒人尚少,家贫乏,无族党内外之助,抚三尺之孤,默默自守於穷巷之中。”
分類:幼小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