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5
词典
1
分类词汇
4
分类词汇
麻田
还受
狭乡
永业田
《漢語大詞典》:
麻田
(1). 北魏 实行均田制时分配给农民种麻的土地。
《
魏书·食货志
》
:“诸麻布之土,男夫及课,别给麻田十亩,妇人五亩,奴婢依良。皆从还受之法。”
(2).泛指种麻的田。
《
隋书·于仲文传
》
:“於是 毗罗 恃众来薄官军, 仲文 背城结阵,去军数里,设伏於麻田中。” 宋
苏轼
《僧伽赞》
:“麻田供养 东坡 赞,见者无数悉成佛。”
分類:
种麻
实行
均田制
时分
分配
配给
农民
土地
《漢語大詞典》:
还受(還受)
(1). 北魏 至 隋 行均田制时,男女到达一定年龄计口授与若干亩露田,年老免赋或身亡交还。“还受”指接受和归还露田。
《
魏书·食货志
》
:“诸还受民田,恒以正月。若始受田而身亡,及卖买奴婢牛者,皆至明年正月,乃得还受。”
《
隋书·食货志
》
:“又每丁给永业二十亩,为桑田。其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不在还受之限。”参见“ 露田 ”。
(2).谓受到还报。 明
无名氏
《驻马听·怨别》
曲:“多应是前生欠下,今生还受。”
分類:
均田制
男女
到达
年龄
计口
口授
授与
《漢語大詞典》:
露田
北魏 田制,有露田、桑田、麻田之别。种谷物之田谓之“露田”。
《
魏书·食货志
》
:“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 章炳麟
《訄书·定版籍》
:“今之大法,自池、井、海、堧有盐而外,露田稻冣长,黍稷粱麦各有品也。居宅与树蓺之地次之。” 李大钊
《土地与农民》
一:“﹝ 北魏 孝文帝 均田法﹞均田法的大要是把田地分为露田与桑田二类……露田,即种谷的田。”
分類:
田制
桑田
《漢語大詞典》:
狭乡(狹鄉)
隋 唐 实行均田制时称公地多、人口少的地方为宽乡,人口多、公地少的地方为狭乡。后世习惯上称地广人稀的地方为宽乡,地狭人稠的地方为狭乡。
《
隋书·食货志
》
:“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纔至二十亩。”
《
新唐书·食货志一
》
:“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宽乡,少者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参阅
《
通典·食货二
》
、
《
文献通考·田赋二
》
。
分類:
实行
均田制
地多
人口
《國語辭典》:
永业田(永業田)
拼音:
yǒng yè tián
北周、隋、唐时所施行的田制之一。每丁授予桑田若干,种植定量桑、榆、枣,依法课税。因可世代承耕,故称为「永业田」。
分類:
田制
制名
私有
有土
土地
世业
业田
永业田
两代
均田制
诸王
桑田
二十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