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漢語大詞典》:廛税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漢語大詞典》:血国三千(血國三千)
喻指众多的诸侯国。商贾及得国者可以从中取利,犹如蚊虫有无穷的血源可以吸食自肥,故称。 汉 扬雄 《法言·渊骞》:“﹝或问﹞‘货殖。’曰:‘蚊。’曰:‘血国三千,使捋疏,饮水,褐博,没齿无愁也。’” 汪荣宝 义疏:“ 宋 ( 宋咸 )云:‘三千国者,昔 禹 会 涂山 ,执玉帛者万国,於 商 周 之世,已渐并之矣,故至 汉 但可三千而已。’ 吴 ( 吴祕 )云:‘ 周 一千八百国,而 汉 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云三千者,盖货殖之人倍取於国,且言其多歟?’ 司马 ( 司马光 )云:‘三千,言其众也。’ 俞 ( 俞樾 )云:‘《汉书·王莽传》:“ 始建国 四年,授诸侯茅土,诸侯之员千有八百,附城之数亦如之。”是合诸侯与附城凡三千六百国。血国三千,依 莽 制言之,举成数耳。 杨子 此文,盖亦有讥焉。是时以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且令受奉都内,月钱数千,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杨子 因或问货殖而应之曰蚊,又復为此言,若谓彼货殖者,亦犹蚊之为虫,食人之血以生耳。今天下建国三千,彼得国者亦将血之以自肥也。乃使之捋疏,饮水,褐博,没齿无愁邪?……’按 宋 吴 解此,固为曲説。 俞 据 莽 制为释,亦紆回难通。 温公 谓三千言其众,是也。”
《漢語大詞典》:操奇逐赢(操奇逐贏)
指商贾居奇牟利。语本《汉书·食货志上》:“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 颜师古 注:“奇赢,谓有餘财而蓄聚奇异之物也。” 郑观应 《盛世危言·商务三》:“使豁然于操奇逐赢之故,而后分者可合,散者可聚。”亦作“ 操赢致奇 ”、“ 操奇计赢 ”。 清 王韬 《平贼议》:“商人既能操赢致奇,转输乎远方,以供 中国 ,则市无不足矣。” 章炳麟 《读〈管子〉书后》:“黄金弃於矿,珠玉弃於渊,虎豹之皮、鼲貂之裘弃於山林,是真所谓 俈 尧 之时,昆吾之美在下,虽闭关絶市,裹商人之足焉可也,又安得夫操奇计赢,以成轻重之势者哉!”亦省作“ 操赢 ”、“ 操奇 ”。《子华子·晏子问党》:“操赢而制餘,商贾之所为也。” 清 无名氏 《维新梦》:“商人百计牟利,三倍操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