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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五利
(1).五种利益、好处。左传·襄公四年:“和 戎 有五利焉。” 唐 刘知几 史通·暗惑:“如輒杀其使者,不显罪名,復何以怀四夷於外蕃,建五利於中国?”
(2).战时随机应变的五项原则。孙子·九变:“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3). 汉 方士 栾大 的称号。史记·孝武本纪:“是时上方忧 河 决,而 黄金 不就,乃拜 大 为五利将军。”文选·潘岳〈西征赋〉:“ 武 雄略其焉在?近惑 文成 而溺 五利 !” 李善 注:“文成将军 李少翁 、五利将军 欒大 ,皆方术士。”
《漢語大詞典》:宗道
宗法的原则。礼记·大传:“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 有若 问於 孔子 曰:‘国君之於百姓,如之何?’ 孔子 曰:‘皆有宗道焉。’”
分類:宗法原则
《國語辭典》:定本  拼音:dìng běn
1.基本原则。
2.已校正审定的书籍。《魏书。卷八四。儒林传。孙惠蔚传》:「臣今依前丞臣卢昶所撰甲乙新录,欲裨残补阙,损并有无,校练句读,以为定本,次第均写,永为常式。」
3.唐太宗得王羲之所书兰亭真迹,刻于学士院。后因乱辗转移置,曾置于定州,故称为「定本」。宋。俞松《兰亭续考》卷一:「兰亭叙,世閒本极多,惟定本者最佳。」
《漢語大詞典》:定武石刻
即 定武 《兰亭》。亦兼指其拓本。 宋 高文虎 《〈兰亭博议〉序》:“又有旧藏 定武 石刻,亦设诸几席。”详“ 定武兰亭 ”。
分類:拓本
《國語辭典》:民主  拼音:mín zhǔ
政治主权属于全体人民的政治体制,施政以民意为准则,人民得依法选举民意代表,以监督政策运作。
《國語辭典》:活法  拼音:huó fǎ
1.灵活的方法。如:「读书要有活法,不可以死记死背。」
2.宋代诗论家吕本中鉴于江西学派拘泥死法而提出的作诗法则。认为作诗要有规矩限制,但不能拘泥死守,可以有超出规矩之外的变化,而变化仍不违反诗法。
《漢語大詞典》:本则(本則)
犹言基本原则。 梁启超 《中国积弱溯源论》:“举国之人,而持一伪字以相往来,则亦成一虚伪泡幻之国而已。本则先拨,虽无外侮之来,亦岂能立於天地间耶?”
分類:原则
《国语辞典》:从简(从简)  拼音:cóng jiǎn
以简便实用为原则,不铺张浪费。如:「为了避免铺张浪费,他们的婚礼打算一切从简。」
《漢語大詞典》:正变(正變)
诗经的正风、正雅和变风、变雅及遵循其创作原则的作品。晋书·庾峻传:“中庶子 何劭 论《风》《雅》正变之义。” 明 杨慎 《胡广论诗》:“然正变云扰,而剽袭雷同;比兴渐微,而风骚稍远。” 清 朱仕琇 《〈谿音〉序》:“今读所补琴操古歌益渊邃,正变备具。”
《國語辭典》:定理  拼音:dìng lǐ
1.永久不变的真理。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序》:「子程子曰:『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2.数学上的命题或公式,已證明为真实,可以定为原理或规则的,称为「定理」。
3.有明文规定的事项。
《漢語大詞典》:苟从(苟從)
盲从;无原则地顺从。汉书·元帝纪:“媮合苟从,未肯极言,朕甚閔焉。” 唐 陈子昂 《堂弟孜墓志铭》:“故言不宿诺,行不苟从。”明史·梁储传:“臣等断不敢阿意苟从,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祸也。”
《漢語大詞典》:苟徇
亦作“ 苟狥 ”。 无原则地顺从。旧唐书·王求礼传:“此詿误之人,比无良吏教习,城池又不完固,为贼驱逼,苟徇图全,岂素有背叛之心哉!” 宋 李之彦 《东谷所见·朋友》:“惟恐少有攖拂而取疎远,故随事苟徇而覬亲密。” 明 归有光 《论三区赋役水利书》:“先时言水利者不知本原,苟狥目前,修一港一浦以塞责而已。”
《國語辭典》:指法  拼音:zhǐ fǎ
学习技艺时,运用手指的各种技巧。如弹琴的指法、打字的指法及中医针灸时捻针的指法。《老残游记》第一○回:「初听还在算计他的指法,调头,既而便耳中有音,目中无指。」
《漢語大詞典》:脩道
(1).犹行道,谓实践某种原则或思想。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脩道之谓教。”后汉书·逸民传·逢萌:“及 光武 即位,乃之 琅邪 劳山 ,养志脩道,人皆化其德。” 宋 苏舜钦 《火疏》:“夫贤君见变,能脩道以除凶。”
(2).遵循某种原则、规律。荀子·天论:“脩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
(3).修整道路。周礼·地官·大司徒:“大宾客,令野脩道委积。”
《漢語大詞典》:大律
重要的原则、法则。《商君书·战法》:“兵大律在谨。” 汉 班固 《典引》:“汪汪乎丕天之大律,其畴能亘之哉!” 严复 《救亡决论》:“且为将不知天时之大律,则暑寒风雨,将皆足以破军。”
分類:原则法则
《国语辞典》:复决(复决)  拼音:fù jué
依据《宪法》主权在民之原则,为国民直接民权行使的方法之一,人民直接对法案重新议决。依《公民投票法》,公民得对法律、重大政策、《宪法》修正案及地方自治法规等进行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