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跨蹈
占有;统有。《后汉书·五行志一》:“其后 董卓 陵虐王室,多援边人以充本朝,胡夷异种,跨蹈中国。”《三国志·魏志·董二袁刘传论》:“ 表 ( 刘表 )跨蹈 汉 南, 绍 ( 袁绍 )鹰扬 河 朔,然皆外宽内忌,好谋无决。”
分類:占有
《漢語大詞典》:实封(實封)
(1).诸侯实际可以占有的土地。 清 江永 《周礼疑义举要》卷二:“诸侯之地,土田为实封。”
(2).古代封建国家名义上封赐给功臣贵戚食邑的户数与实际封赏数往往不符,实际上赐与的封户叫实封。《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十年》:“十一月乙未,初令宰相共食实封三百户。” 胡三省 注引《唐会要》曰:“旧制,凡有功之臣赐实封者,皆以课户先準户数,州县与国官、邑官执帐,供其租调,各準配租调,远近,州县官司收其脚值,然后付国邑官司。其丁準此,入国邑者收其庸。”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官爵封建·实封》:“《通典》曰: 唐 封公侯无国土,其加实封者,则食其所封之户,分食诸郡,以租庸调给。沿革曰 魏 黄初 间,爵自关内侯不食邑,但虚封而已。故 唐 因之加实封。《宋朝会要》曰: 唐 制食实封者,户给縑帛,每赐爵递加一级, 唐 末及 五代 始有特加邑户,而罢实封之给,今位为虚名也。” 宋 欧阳修 《观文殿大学士行兵部尚书西京留守赠司空兼侍中晏公神道碑铭》:“﹝ 晏 ﹞勋上柱国,爵 临淄侯 ,食邑万二千户,实封三千七百户。”
(3).密封;固封。 宋 司马光 《乞去新法之痛民伤国者疏》:“但乞下詔使吏民皆得实封上言,庶几民间疾苦无不闻达。” 宋 秦观 《鲜于子骏行状》:“ 庆历 中,天下大旱,有詔,中外臣僚实封言事。”《元典章·圣政一·求直言》:“自今凡政令之未便,人情之未达,朝廷得失,军民利害,有上书陈言者,皆得实封呈献。”《水浒传》第十八回:“这实封公文,须是观察自己当厅投下。”
(4).指密封的奏折。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九:“卒既至 赵 所,先授以省符,次白有礼部实封。 赵公 疑讶,不知为何事,启之,乃 杨公 诗一首也。”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或 懋勤殿 板房看文书,硬拆实封,高声朗诵。”
(2).古代封建国家名义上封赐给功臣贵戚食邑的户数与实际封赏数往往不符,实际上赐与的封户叫实封。《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十年》:“十一月乙未,初令宰相共食实封三百户。” 胡三省 注引《唐会要》曰:“旧制,凡有功之臣赐实封者,皆以课户先準户数,州县与国官、邑官执帐,供其租调,各準配租调,远近,州县官司收其脚值,然后付国邑官司。其丁準此,入国邑者收其庸。”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官爵封建·实封》:“《通典》曰: 唐 封公侯无国土,其加实封者,则食其所封之户,分食诸郡,以租庸调给。沿革曰 魏 黄初 间,爵自关内侯不食邑,但虚封而已。故 唐 因之加实封。《宋朝会要》曰: 唐 制食实封者,户给縑帛,每赐爵递加一级, 唐 末及 五代 始有特加邑户,而罢实封之给,今位为虚名也。” 宋 欧阳修 《观文殿大学士行兵部尚书西京留守赠司空兼侍中晏公神道碑铭》:“﹝ 晏 ﹞勋上柱国,爵 临淄侯 ,食邑万二千户,实封三千七百户。”
(3).密封;固封。 宋 司马光 《乞去新法之痛民伤国者疏》:“但乞下詔使吏民皆得实封上言,庶几民间疾苦无不闻达。” 宋 秦观 《鲜于子骏行状》:“ 庆历 中,天下大旱,有詔,中外臣僚实封言事。”《元典章·圣政一·求直言》:“自今凡政令之未便,人情之未达,朝廷得失,军民利害,有上书陈言者,皆得实封呈献。”《水浒传》第十八回:“这实封公文,须是观察自己当厅投下。”
(4).指密封的奏折。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九:“卒既至 赵 所,先授以省符,次白有礼部实封。 赵公 疑讶,不知为何事,启之,乃 杨公 诗一首也。”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或 懋勤殿 板房看文书,硬拆实封,高声朗诵。”
《國語辭典》:地主 拼音:dì zhǔ
1.住在本地的人。如:「尽地主之谊」。《左传。哀公十二年》:「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
2.土地所有权人。如:「你别小看了老王,他可是本地的大地主,附近的地几乎全是他的。」
2.土地所有权人。如:「你别小看了老王,他可是本地的大地主,附近的地几乎全是他的。」
《漢語大詞典》:奄有
全部占有。多用于疆土。《诗·商颂·玄鸟》:“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古今小说·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天下英雄皆有割据一方之意。若吞併 董昌 ,奄有 杭 越 ,此霸王之业也。” 郭沫若 《历史人物·屈原研究》:“ 楚国 则地大物博,奄有 长江 流域、 淮水 流域的一大片膏腴土地。”
《漢語大詞典》:仲氏
(1).兄弟或姐妹中排行第二者。指二弟。《诗·小雅·何人斯》:“伯氏吹壎,仲氏吹篪。” 郑玄 笺:“伯仲,喻兄弟也。” 高亨 注:“仲氏,二弟。”
(2).兄弟或姐妹中排行第二者。指二妹。《诗·邶风·燕燕》:“仲氏任只,其心塞渊。” 高亨 注:“仲氏,古代长子长女称伯称孟,中子中女称仲,幼子幼女称叔称季。”一说指 春秋 卫 戴嬀 。参阅《诗经》毛传。
(3). 汉 末 袁术 占有 长江 淮河 下游地区,自称为帝,号 仲氏 。又称 仲家 。《三国志·魏志·袁术传》“用 河内 张烱 之符命,遂僭号”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典略》:“ 术 以 袁 姓出 陈 , 陈 , 舜 之后,以土承火,得应运之次。又见讖文云:‘代 汉 者,当涂高也。’自以名字当之,乃建号称 仲氏 。”
(4).指 汉 末 仲长统 。《文选·孔稚珪〈北山移文〉》:“呜呼! 尚生 不存, 仲氏 既往,山阿寂寥,千载谁赏?” 李善 注引《后汉书》:“ 仲长统 ,字 公理 , 山阳 人也。性俶儻,默语无常,每州郡命召,輒称疾不就。”
(2).兄弟或姐妹中排行第二者。指二妹。《诗·邶风·燕燕》:“仲氏任只,其心塞渊。” 高亨 注:“仲氏,古代长子长女称伯称孟,中子中女称仲,幼子幼女称叔称季。”一说指 春秋 卫 戴嬀 。参阅《诗经》毛传。
(3). 汉 末 袁术 占有 长江 淮河 下游地区,自称为帝,号 仲氏 。又称 仲家 。《三国志·魏志·袁术传》“用 河内 张烱 之符命,遂僭号”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典略》:“ 术 以 袁 姓出 陈 , 陈 , 舜 之后,以土承火,得应运之次。又见讖文云:‘代 汉 者,当涂高也。’自以名字当之,乃建号称 仲氏 。”
(4).指 汉 末 仲长统 。《文选·孔稚珪〈北山移文〉》:“呜呼! 尚生 不存, 仲氏 既往,山阿寂寥,千载谁赏?” 李善 注引《后汉书》:“ 仲长统 ,字 公理 , 山阳 人也。性俶儻,默语无常,每州郡命召,輒称疾不就。”
《國語辭典》:席卷 拼音:xí juǎn
1.像捲草席般,将所有的东西捲走。比喻收括殆尽。如:「席卷而去」。《后汉书。卷七四上。袁绍传》:「会公孙瓒师旅南驰,陆掠北境,臣即星驾席卷,与瓒交锋。」也作「席捲」。
2.比喻统一、占领。《文选。班固。史述赞。述高纪第一》:「乘舋而运,席卷三秦。」《三国演义》第二二回:「幕府惟强干弱枝之义,且不登叛人之党,故复援旌擐甲,席卷起征。」也作「席捲」。
2.比喻统一、占领。《文选。班固。史述赞。述高纪第一》:「乘舋而运,席卷三秦。」《三国演义》第二二回:「幕府惟强干弱枝之义,且不登叛人之党,故复援旌擐甲,席卷起征。」也作「席捲」。
《國語辭典》:席捲 拼音:xí juǎn
1.像捲草席般,将所有的东西捲走。比喻收括殆尽。宋。施彦执《北窗炙輠。卷下》:「朝廷新得燕山,其仓廪北人皆席捲而去,燕山大饥。」《醒世恒言。卷三。卖油郎独占花魁》:「两个商量出一条计策来,俟夜静更深,将店中资本席捲,双双的桃之夭夭。」也作「席卷」。
2.比喻统一、占领。《三国演义》第一一八回:「今因平蜀之势以乘吴,此席捲之时也。」也作「席卷」。
2.比喻统一、占领。《三国演义》第一一八回:「今因平蜀之势以乘吴,此席捲之时也。」也作「席卷」。
《漢語大詞典》:争利
(1).争夺利益。《荀子·大略》:“争利如蚤甲而丧其掌。” 王先谦 集解:“蚤与爪同。言仕乱世骄君,纵得小利,终丧其身。”《史记·魏世家》:“夫君欲利则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则庶人欲利。上下争利,国则危矣。” 晋 葛洪 《抱朴子·安贫》:“曷有忧贫而与贾竖争利,戚穷而与凡琐竞达哉?” 任涛 郑洪庆 《略论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步配套》:“一部分企业单纯追求利润,采取压低基数、扩大留成比例、乱摊乱挤成本等不正当手段与国家争利。”
(2).争取军事优势。多指争占有利地形,争取有利地位。《孙子·军争》:“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輜重捐。” 贾林 注:“行军用师,必趋其利。远近之势,直以举军往争其利,难以速至。”《史记·秦本纪》:“ 晋君 弃其军,与 秦 争利,还而马騺。 繆公 与麾下驰追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两国相击,此宜夸矜见所长。今臣往,徒见羸瘠老弱,此必欲见短,伏奇兵以争利。愚以为 匈奴 不可击也。”《三国志·魏志·袁尚传》:“ 太祖 遂围之,为堑,周四十里;初令浅,示若可越。 配 ( 审配 )望而笑之,不出争利。” 金 元好问 《内相文献杨公神道碑铭》:“盖 淮南 平,则 江 之北尽为战地。进而争利於舟楫之间,我之劲弓良马有不得骋者矣。”
(2).争取军事优势。多指争占有利地形,争取有利地位。《孙子·军争》:“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輜重捐。” 贾林 注:“行军用师,必趋其利。远近之势,直以举军往争其利,难以速至。”《史记·秦本纪》:“ 晋君 弃其军,与 秦 争利,还而马騺。 繆公 与麾下驰追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两国相击,此宜夸矜见所长。今臣往,徒见羸瘠老弱,此必欲见短,伏奇兵以争利。愚以为 匈奴 不可击也。”《三国志·魏志·袁尚传》:“ 太祖 遂围之,为堑,周四十里;初令浅,示若可越。 配 ( 审配 )望而笑之,不出争利。” 金 元好问 《内相文献杨公神道碑铭》:“盖 淮南 平,则 江 之北尽为战地。进而争利於舟楫之间,我之劲弓良马有不得骋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