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望夕
通常指旧历十五日的晚上。《太平广记》卷八二引 唐 薛用弱 《集异记·李子牟》:“ 江陵 旧俗,孟春望夕,尚列影灯。”《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咸平五年》:“帝自毕谅阴,以 启圣院 太宗 降诞之地,圣容在焉,前期往拜,至望夕乃幸他寺,遂为制。”
《漢語大詞典》:德寿宫(德壽宫)
宋 宫名。原为 绍兴 十五年 宋高宗 钦赐给 秦桧 的大宅,并有 高宗 亲笔题额“一德格天之阁”,后改名为“德寿宫”。 绍兴 三十一年 高宗 退位后常居于此。故址在今 浙江 杭州 望仙桥 东。 宋 张仲文 《白獭髓》:“ 秦檜 师垣 故第,即今之 德寿宫 ,西有 望仙桥 ,东有 升仙桥 。”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帝王都会》:“ 高宗 在 德寿宫 ,每进膳,必置匙筯两副,食前多品,择取欲食者,以别筯取置一器中,食之必尽,饭则以别匙减而后食。 吴后 尝问其故,对曰:‘不欲以残食与宫人食也。’”亦省称“ 德寿 ”。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帝王都会》:“ 高宗 既居 德寿 ,时到 灵隐 冷泉亭 閒坐。” 清 张日熙 《南宋西湖小乐府·精忠柏》:“ 德寿 盘松委秋草,千载墓门日杲杲。”
《漢語大詞典》:小男
(1).泛指未成年的男孩。 汉 王充 《论衡·验符》:“ 皖 民小男曰 陈爵 、 陈挺 ,年皆十岁以上,相与钓於湖涯。” 王安友 《协作》:“眼下在这里干活的全是一些老头、小男半劳动力和妇女。”
(2).年幼的儿子。 唐 李商隐 《咏怀寄秘阁旧僚二十六韵》:“小男方嗜栗,幼女漫忧葵。”
(3). 唐 户籍制称四岁至十五或十七岁的男子为小男。 王国维 《观堂集林·唐写本燉煌县户籍跋》:“《六典》,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唐志》, 天寳 三载,更名十八以上为中……必书此者,以与授田之事相关故也。此下或书寡,或书小男,或书小女、中女,皆放此。”
(2).年幼的儿子。 唐 李商隐 《咏怀寄秘阁旧僚二十六韵》:“小男方嗜栗,幼女漫忧葵。”
(3). 唐 户籍制称四岁至十五或十七岁的男子为小男。 王国维 《观堂集林·唐写本燉煌县户籍跋》:“《六典》,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唐志》, 天寳 三载,更名十八以上为中……必书此者,以与授田之事相关故也。此下或书寡,或书小男,或书小女、中女,皆放此。”
《漢語大詞典》:牧羊儿(牧羊兒)
(1).借称世外之人。典出 晋 葛洪 《神仙传·黄初平》: 黄初平 十五岁时牧羊山中,有道士带他到 金华山 石室里住了四十馀年。有一天他哥哥在街上遇一道士,问之。道士说:“ 金华山 中有一牧羊儿,姓 黄 名 初平 ,是卿弟非疑。”于是哥哥找到了弟弟,问他羊何在,他说近在山东。哥哥去看时,只看到白石头, 初平 叫一声:“羊起!”石头都变成羊,有几万头。 唐 李白 《古风》之十七:“ 金华 牧羊儿,乃是紫烟客。” 宋 杨万里 《饮酒》诗:“我本非搢绅, 金华 牧羊儿。”
(2).指见识浅陋的人。《新五代史·唐太祖刘太妃传》:“ 晋 兵屡败, 太祖 忧窘,不知所为。大将 李存信 等劝 太祖 亡入北边,以图再举。 太祖 入以语夫人,夫人问谁为此谋者,曰:‘ 存信 也。’夫人駡曰:‘ 存信 , 代北 牧羊儿耳,安足与计成败邪!’”
(3).指 秦 末 项梁 所立之 楚怀王 孙 心 。因时在民间牧羊,故称。 宋 王安石 《范增》诗之一:“有道吊民天即助,不知何用牧羊儿。”参阅《史记·项羽本纪》。
(2).指见识浅陋的人。《新五代史·唐太祖刘太妃传》:“ 晋 兵屡败, 太祖 忧窘,不知所为。大将 李存信 等劝 太祖 亡入北边,以图再举。 太祖 入以语夫人,夫人问谁为此谋者,曰:‘ 存信 也。’夫人駡曰:‘ 存信 , 代北 牧羊儿耳,安足与计成败邪!’”
(3).指 秦 末 项梁 所立之 楚怀王 孙 心 。因时在民间牧羊,故称。 宋 王安石 《范增》诗之一:“有道吊民天即助,不知何用牧羊儿。”参阅《史记·项羽本纪》。
《漢語大詞典》:青苗钱(青苗錢)
(1). 唐 代赋税名。 大历 元年,诏天下苗一亩征税钱十五,以补百官俸钱,因国急用,当苗青即预征,又有地头钱每亩征二十,通称“青苗钱”。《新唐书·食货志一》:“至 大历 元年,詔流民还者,给復二年,田园尽,则授以逃田。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市轻货给百官手力课。以国用急,不及秋,方苗青即征之,号‘青苗钱’。又有‘地头钱’,每亩二十,通名为青苗钱。”《新唐书·食货志五》:“ 大历 元年,歛天下青苗钱,得钱四百九十万緡。” 清 顾炎武 《日知录·豫借》:“ 代宗 广德 二年七月庚子税天下地亩青苗钱以给百官俸。所谓青苗钱者,以国用急不及待秋,方苗青而徵之,故号青苗钱。”原注:“此与 宋 王安石 所行青苗钱之法不同。”亦省作“ 青苗 ”。 唐 无名氏 《大唐传载》:“ 至德 元年,勑天下州县量定酤酒,随月纳税。 建中 二年,更加青苗。” 清 袁枚 《随园随笔·辨讹下》:“《新(唐)书》 大历 元年,詔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以国急用,不及秋收,苗青则征之,号曰‘青苗钱’,此青苗之始也。”
(2). 宋 代在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1) 宋仁宗 时, 陕西 转运使 李参 在辖区内贷出的钱。《宋史·李参传》:“﹝ 李参 ﹞部多戍兵,苦食少。 参 审订其闕,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穀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廩有羡粮。 熙寧 青苗法,盖萌於此矣。”(2) 宋 熙宁 二年, 王安石 创青苗之法于青黄不接之际,官府贷钱与民。正月放而夏敛,五月放而秋敛,纳息二分。本名常平钱,民间称青苗钱。《宋史·食货志四》:“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参见“ 青苗法 ”。
(2). 宋 代在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1) 宋仁宗 时, 陕西 转运使 李参 在辖区内贷出的钱。《宋史·李参传》:“﹝ 李参 ﹞部多戍兵,苦食少。 参 审订其闕,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穀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廩有羡粮。 熙寧 青苗法,盖萌於此矣。”(2) 宋 熙宁 二年, 王安石 创青苗之法于青黄不接之际,官府贷钱与民。正月放而夏敛,五月放而秋敛,纳息二分。本名常平钱,民间称青苗钱。《宋史·食货志四》:“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参见“ 青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