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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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吏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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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勃
《史记》卷五十七《绛侯周勃世家》
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證」。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證。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證」。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證。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例句
寄谢韩安国,何惊狱吏尊。 陈子昂 宴胡楚真禁所
《史记》卷五十七《绛侯周勃世家》
绛侯周勃者,沛人也。其先卷人,徙沛。勃以织薄曲为生,常为人吹箫给丧事,材官引彊。高祖之为沛公初起,勃以中涓从攻胡陵,下方与。方与反,与战,却适。攻丰。击秦军砀东。还军留及萧。复攻砀,破之。下下邑,先登。赐爵五大夫。攻蒙、虞,取之。……赐爵列侯,剖符世世勿绝。食绛八千一百八十户,号绛侯。……勃迁为太尉。……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以勃为太尉……文帝既立,以勃为右丞相,赐金五千斤,食邑万户。
绛侯周勃者,沛人也。其先卷人,徙沛。勃以织薄曲为生,常为人吹箫给丧事,材官引彊。高祖之为沛公初起,勃以中涓从攻胡陵,下方与。方与反,与战,却适。攻丰。击秦军砀东。还军留及萧。复攻砀,破之。下下邑,先登。赐爵五大夫。攻蒙、虞,取之。……赐爵列侯,剖符世世勿绝。食绛八千一百八十户,号绛侯。……勃迁为太尉。……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以勃为太尉……文帝既立,以勃为右丞相,赐金五千斤,食邑万户。
例句
不知周勃者,荣幸定何如。 宋璟 奉和御制璟与张说源乾曜同日上官命宴都堂赐诗应制
《汉书》卷三《高后纪》
禄遂解印属典客,而以兵授太尉勃。勃入军门,行令军中曰:「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唐·颜师古注:「袒,脱衣袖而肉袒也。左右者,偏脱其一耳。」
禄遂解印属典客,而以兵授太尉勃。勃入军门,行令军中曰:「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唐·颜师古注:「袒,脱衣袖而肉袒也。左右者,偏脱其一耳。」
例句
南军不袒左边袖,四老安刘是灭刘。 杜牧 题商山四皓庙一绝
烈烈张汉阳,左袒清诸武。 皇甫澈 赋四相诗(并序)赋四相诗(并序)赋四相诗(并序)中书令钟绍京赋四相诗(并序)赋四相诗(并序)礼部尚书门下侍平章事李山见赋四相诗(并序),赋四相诗(并序)门下侍郎平章事王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