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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遗制
自制
外制
制宜
终制
体制
知制诰
制服
明制
制变
仪制
制举
创制
典制
相制
《漢語大詞典》:遗制(遺製)
亦作“ 遗製 ”。
(1).指前代留传下来的典章制度或成规。《孔子家语·观周》:“今 孔子 将适 周 ,观先王之遗制。” 唐 白居易 《二王后》诗:“备威仪,助郊祭, 高祖 太宗 之遗制。”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八:“ 唐 大夫如 白居易 辈,盖有遇此三斋月,杜门谢客,专延緇流作佛事者。今法至此月亦减去食羊钱,盖其遗制。” 宋 崔伯易 《感山赋》:“孰察诸刊剥水火之遗製,孰恤乎竖穉曲直之所宜。” 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三篇第二章楔子:“但此遗制若采一夫一妇制的观点则断难说明。”
(2).指前人或死者生前的制作物。陈书·儒林传·张讥:“ 讥 幼丧母,有错綵经帕,即母之遗製。”南史作“遗制”。 唐 张九龄 《岁除陪王司马登薛公逍遥台序》:“故郡城有荒臺焉,虽层宇落构,而遗製岿然。”
(3).指前代制作物的形式。新唐书·礼乐志十二:“琵琶圆体修劲而小,号曰‘秦汉子’,盖絃鼗之遗製。”辽史·仪卫志一:“ 辽国 自 太宗 入 晋 之后,皇帝与南班 汉 官用 汉 服……其 汉 服即 五代 、 晋 之遗制也。” 元 王祯 农书卷一:“后世言天文之家,如 洛下閎 、 鲜于 妄人辈,述其遗制,营之度之,而作浑天仪,歷家推步,无越此器。” 明 叶子奇 草木子·杂制:“官民皆带帽,其簷或圆,或前圆后方,或楼子,盖兜鍪之遗制也。” 明 谢肇浙 《五杂俎·人部二》:“ 唐 《玄怪録》载 岑顺 事,可见当时象棋遗製。”
(4).犹遗诏。旧唐书·褚遂良传:“ 神龙 元年, 则天 遗制復 遂良 及 韩瑗 爵位。”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二:“ 兀欲 宣 德光 遗制曰:‘ 永康王 , 大圣皇帝 之嫡孙, 人皇王 之长子,可於 中京 即皇帝位。’” 宋 庞元英 文昌杂录卷六:“正月二日,先帝不豫。二月五日,遽宣遗制。”
(5).指前代遗留下来的著作。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一:“《汉艺文志》兵书,称《黄帝》《风后》,不下十餘种,安知非先 秦 遗製,后世易名以为《阴符》乎?”
《國語辭典》:自制  拼音:zì zhì
1.自行裁决,不受约束。《汉书。卷七二。王吉传》:「今上下僭差,人人自制,是以贪财〔诛〕利,不畏死亡。」
2.对自己的欲望、情感、行为加以约束,不使越出常轨。如:「他很能自制。」
《國語辭典》:自制(自製)  拼音:zì zhì
成品由自己制造,非购买而得。如:「这些酱菜完全是自制的,不含任何防腐剂。」
《漢語大詞典》:外制
唐 宋 时由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所掌的皇帝诰命称外制,由翰林学士所掌之诰命称内制。 唐 时两制尚无严格分别。 唐 李翱 卓异记·门生为翰林学士撰座主白麻:“ 代宗 登极,并领詔誥,每授相除将,不由外制。”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五:“至 唐 置翰林学士,以文章侍从,而本朝因之。翰林学士司麻制批答等,为内制。中书舍人六员分房行词,为外制云。”宋史·刘敞传:“﹝ 刘敞 ﹞为文尤赡敏。掌外制时,将下直,会追封王、主九人,立马却坐,顷之,九制成。”参见“ 内制 ”。
《漢語大詞典》:内制
(1). 唐 宋 时称由翰林学士所掌的皇帝诏令为“内制”。 唐 初,中书省设中书舍人,负责起草诏命,无内外制之分。至 玄宗 开元 二十六年,始置翰林学士,掌内制;中书舍人只掌外制。 唐 朱庆余 《上翰林蒋防舍人》诗:“清重可过知内制,从前礼絶外庭人。”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五:“至 唐 置翰林学士,以文章侍从,而本朝因之。翰林学士司麻制批答等为内制,中书舍人六员分房行词为外制云。” 清 赵翼 《寄芷堂》诗之一:“视草久高 唐 内制,论文恰到 汉 《西京》。”
(2).翰林学士的别称。 宋 赵昇 朝野类要·称谓:“翰林学士官谓之内制,掌王言、大制誥、詔令、赦文之类。”
《漢語大詞典》:制宜
谓区别不同的情况而制定适宜的方式方法。汉书·武帝纪:“稽诸往古,制宜於今。”资治通鉴·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用兵有缓有急,当随时制宜。”清史稿·礼志二:“礼贵制宜,孝当承志。”
分類:区别适宜
《國語辭典》:终制(終制)  拼音:zhōng zhì
1.遭父母之丧,守丧三年。《新唐书。卷一六四。崔玄亮传》:「父丧,客高邮,卧苫终制。」唐。白行简《李娃传》:「终制,累迁清显之任。」
2.一种埋葬的方式。引申为葬具。《晋书。卷一。宣帝纪》:「先是预作终制于首阳山,为土藏,不坟不树。」
《國語辭典》:体制(體制)  拼音:tǐ zhì
1.一定的规则、制度。《文明小史》第三七回:「据学生的愚见,钦差既然要争那保送咨送的体制,就该合参谋部说明才是。」
2.文体的体裁、格式。《诗经。周颂谱》:「然鲁颂之文尤类小雅,比于商颂,体制又异。」
《國語辭典》:体制(體製)  拼音:tǐ zhì
1.诗文的格式。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附会》:「夫才量学文,宜正体制。」
2.绘画的结构。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四。纪艺下。花鸟门》:「崔白,字子西,濠梁人,工画花竹翎毛,体制清赡。」
《國語辭典》:知制诰(知制誥)  拼音:zhī zhì gào
职官名。唐宋两朝专掌内命,典司诏诰的官吏。
《國語辭典》:制服  拼音:zhì fú
1.规定式样的服装。如学生制服、警察制服。
2.制定服装。《管子。立政》:「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
3.在父母丧期中穿的丧服。《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诏书所以为制服之科者,盖崇化厉俗,以弘孝道也。」
4.用力量使人屈服。
《漢語大詞典》:明制
清明的法制。汉书·刑法志:“有司无 仲山父 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
分類:清明法制
《國語辭典》:制变(制變)  拼音:zhì biàn
应变、处理突发的事变。《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临事制变,困而能通智者之虑也。」《文选。任昉。奏弹曹景宗》:「料敌制变,万里无差。」
分類:应变
《國語辭典》:仪制(儀制)  拼音:yí zhì
礼仪制度。《汉书。卷二五。郊祀志下》:「汉兴之初,仪制未及定,即且因秦故祠,复立北畤。」《儒林外史》第四八回:「乡约书不过是添些仪制,劝醒愚民的意思。」
《漢語大詞典》:仪部(儀部)
(1). 明 初礼部所属四部之一。明史·职官志一:“初, 洪武 元年置礼部。六年设尚书一人,侍郎二人。分四属部:总部、祠部、膳部、主客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改仪部、祠部、膳部为仪制、祠祭、精膳,惟主客仍旧,俱称为清吏司。”
(2).用为对礼部主事及郎中的别称。 清 全祖望 《梨洲先生神道碑文》:“荐绅则 金坛周 仪部 鑣 实主之。” 清 全祖望 《明太傅大学士张公神道碑侧记》:“仪部甫受一命於荒朝,舍生恐后,其有光於师门,不亦大乎!”
《國語辭典》:制举(制舉)  拼音:zhì jǔ
1.制定选举人才的方法。《管子。宙合》:「钩入枉而出直,此言圣君贤佐之制举也。」
2.唐朝科举的一种,由天子亲试。《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制举无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杰,天子每亲策之。」
《國語辭典》:创制(創制)  拼音:chuàng zhì
1.创始建造。《管子。霸言》:「霸王之形,象天则地,化人易代,创制天下。」唐。韩愈〈潮州刺史谢上表〉:「高祖创制天下,其功大矣。」
2.制定制度。《南史。卷三○。何尚之传》:「凡创制改法,宜顺人情,未有违众矫物而可久也。」
《國語辭典》:典制  拼音:diǎn zhì
1.典章制度。《荀子。礼论》:「其理诚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说,入焉而丧。」《史记。卷二三。礼书》:「其貌诚大矣,擅作典制褊陋之说,入焉而望。」
2.主掌、管理。《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
《漢語大詞典》:相制
互相制约。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古者建国,使内外相制,轻重相权。”
分類:相制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