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虑容错,系统已按“强 → 彊强”转换方式进行查询。
《國語辭典》:租界 拼音:zū jiè
一国在通商口岸划定界限,租给外国人民居住、通商的区域。租借国通常以缔结条约的方式,取得租借期间对租界的统治权,但出租国仍保有最后的主权,可以在条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将之收回。
《国语辞典》:观审制度(观审制度) 拼音:guān shěn zhì dù
清末中国与列强所订不平等条约中,凡中外人民讼案,由被告所属官吏审理,而由原告所属官吏莅庭观审的制度。
《国语辞典》:公开外交(公开外交) 拼音:gōng kāi wài jiāo
主张外交谈判应尽量予以公开,反对列强签定密约,以牺牲弱小国家。
《国语辞典》:会审公廨(会审公廨) 拼音:huì shěn gōng xiè
清末列强在中国租界内强行设立的审判机关。专门审判中外的互讼事件,审判官由外国领事或其委派人员充任,与中国会审官会同审理,实际上审判实权橾在外人手里。后改为特区法院,民国十六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