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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断月
挑菜节
恶日
痴风
桃李节
天申节
七月七
上寅
陬月
醉司命
兰月
黄历
花朝节
鹊填桥
送寒衣
《漢語大詞典》:断月(斷月)
指农历正、五、九三个月。佛教宣扬在此三月内断荤食素以积德邀福, 唐 代在此三月内延缓执行死刑。 宋 洪迈 容斋随笔·三长月:“释氏以正、五、九月为三长月,故奉佛者皆茹素。其説云:天帝释以大寳镜,轮照四天下,寅、午、戌月,正临 南赡部洲 ,故当食素以徼福,官司谓之断月。”参见“ 三长月 ”。
《漢語大詞典》:三长月(三長月)
佛教分一年为三时,二、三、四、五月,六、七、八、九月,十、十一、十二、正月,各为一时。每时的最末一个月,即五月、九月、正月为“三长月”。 宋 洪迈 容斋随笔·三长月:“释氏以正、五、九月为‘三长月’,故奉佛者皆茹素。” 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长月直日解:“古法正、五、九月皆有可纪,其著之律令,谓之三长月,则始於 唐 ……鼠璞云:‘ 唐 人於此三月,不行死刑。节镇於此三月,禁屠宰,不上官。’”参阅释氏要览·杂记
《漢語大詞典》:挑菜节(挑菜節)
旧俗,农历二月初二日,仕女出郊拾菜,士民游观其间,谓之挑菜节。 清 唐孙华 《息庐》诗之四:“微雨乍迎挑菜节,淡晴已近放梅天。”
《漢語大詞典》:恶日(惡日)
古时迷信称农历五月五日为恶日。宋书·王镇恶传:“ 镇恶 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继疎宗。 猛 见奇之,曰:‘此非常儿,昔 孟尝君 恶日生而相 齐 ,是儿亦将兴吾门矣。’故名之为 镇恶 。”
《漢語大詞典》:痴风(癡風)
旧时 福建 泉州 、 福州 、 兴化 等地称农历七八月间所吹的东北风。 宋 袁文 《瓮牖闲评》卷三:“ 闽 中 泉 、 福 、 兴化 三州濒海,每岁七八月多东北风,俗号痴风。”
《漢語大詞典》:桃李节(桃李節)
桃李开花的时候,指农历二三月间。 南朝 宋 鲍照 《学刘公干体》诗之五:“艷阳桃李节,皎洁不成妍。”
《漢語大詞典》:天申节(天申節)
南宋 以 高宗 的生辰(农历五月二十一日)为“天申节”。 宋 叶适 《崇国赵公行状》:“州以天申节银绢抑配於民,民甚苦之。公始用库钱抑其配。” 宋 周密 武林旧事·乾淳奉亲:“ 淳熙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天申圣节……车驾率皇后、太子、太子妃、文武百僚并诣宫上寿。车驾至小次降輦,太上遣本宫提举传旨减拜行礼。”宋史·高宗纪一:“﹝ 建炎 元年五月﹞乙未,以生辰为天申节。”
《漢語大詞典》:七月七
农历七月初七日。是夜为七夕。 唐 白居易 《长恨歌》:“七月七日 长生殿 ,夜半无人私语时。” 宋 王禹偁 《七夕·商州作》诗:“去年七月七,直庐开独坐。” 元孟汉卿《魔合罗》第四折:“你若是到七月七,那其间乞巧的将你做一家儿燕喜,你可便显神通百事依随。”参见“ 七夕 ”。
《國語辭典》:七夕  拼音:qī xì
农历七月七日夜晚。相传天上牛郎织女于这晚相会,后世以此日为情人节。此日妇女往往会陈瓜果、穿七孔针在庭院中祭拜,以乞求巧艺。见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七月》。
《漢語大詞典》:上寅
农历每月上旬之寅日。 北魏 贾思协 齐民要术·造神曲并酒等:“又神麴法:以七月上寅日造,不得令鸡狗见及食。” 唐 元稹 《代曲江老人百韵》:“校猎求初吉,先农卜上寅。” 唐 白居易 《咏家醖十韵》:“井泉王相资重九,麴糵精灵用上寅。”原注:“水用九月九日,麴用七月上寅。”
《國語辭典》:陬月  拼音:zōu yuè
阴历正月。见《尔雅。释天》。
《漢語大詞典》:醉司命
民间年终祭灶神的一种习俗。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十二月:“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帖灶马於灶上,以酒糟涂抹灶门,谓之醉司命。” 宋 吴泳 《别岁诗》:“灶涂醉司命,门贴画 钟馗 。”后因称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为“醉司命”。 清 陈裴之 《香畹楼忆语》:“醉司命之夕,风雪遄归。”
《國語辭典》:兰月(蘭月)  拼音:lán yuè
阴历七月的别称。南朝齐。王融 法乐辞其二:「恒曜掩芳霄,薰风动兰月。」《事物异名录。岁时部。七月》:「兰月:提要录:『七月为兰月。』」
《國語辭典》:黄历(黃曆)  拼音:huáng li
1.黄帝时的历法。唐。卢照邻〈中和乐九章〉之一:「炎图丧宝,黄历开璿。」
2.清代所颁行的历法。后泛指历书,载有农时节气和日常生活的宜忌。也作「皇历」。
《國語辭典》:花朝节(花朝節)  拼音:huā zhāo jié
相传阴历二月十二日或十五日为百花生日。也称为「花朝」。
《漢語大詞典》:鹊填桥(鵲填橋)
俗传农历七月初七,清晨乌鹊飞鸣较迟,谓之填桥去。比喻撮合男女婚事。 清 李渔 《蜃中楼·训女》:“你休得要怨波涛,却不道时来自有鹊填桥。”
《漢語大詞典》:送寒衣
旧俗于农历十月初一日,祭祖扫墓,焚烧纸衣,叫“送寒衣”。 明 刘侗 于奕正 帝京景物略·春场:“十月一日,纸肆裁纸五色,作男女衣,长尺有咫,曰寒衣。有疏印缄,识其姓字辈行,如寄书然,家家修具夜奠,呼而焚之其门,曰送寒衣。”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十月一》:“十月初一日,乃都人祭扫之候,俗谓之送寒衣……今则以包袱代之,有寒衣之名,无寒衣之实矣。” 胡朴安 《中华全国风俗志·山东·惠民县之岁时》:“十月一日,祭先墓,剪彩纸为衣裳焚化,谓之送寒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