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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修文 拼音:xiū wén
1.修明文教。《书经。武成》:「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五代史平话。梁史。卷上》:「为见而今世界不是修文时节,小生赴选长安,取的三名,不是权势子弟,则是豪富儿郎。」
2.县名。位于贵州省贵阳县西北,县有龙场驿,明王守仁曾谪居于此。
2.县名。位于贵州省贵阳县西北,县有龙场驿,明王守仁曾谪居于此。
《漢語大詞典》:资治(資治)
(1).致治。《新唐书·陆贽传》:“治或生乱者,恃治而不脩也。乱或资治者,遭乱而能治也。”《元典章·户部四·嫁娶》:“志在敦厚风俗,急於资治,人臣之心,昭然可见。”
(2).资助修治。 宋 曾巩 《江州景德寺新戒坛记》:“ 智暹 食淡衣粗,所居屋坏不自治,所得於人,惟资治其寺。”
(2).资助修治。 宋 曾巩 《江州景德寺新戒坛记》:“ 智暹 食淡衣粗,所居屋坏不自治,所得於人,惟资治其寺。”
《漢語大詞典》:改修(改脩)
亦作“ 改脩 ”。
(1).改建修治。《后汉书·王景传》:“ 河 决积久,日月侵毁……宜改脩堤防,以安百姓。” 南朝 梁 任昉 《齐竟陵文宣王行状》:“匠者以为不祥,将加修葺。公曰:‘此天谴也。无所改修,以记吾过,且令戒惧不怠。’”
(2).改过修身。《晋书·高阳王睦传》:“ 睦 退静思愆,改修其德。”《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年》:“进而有过则示惩,惩而改脩则復进,既不废法,亦无弃人。”
(3).改缝,另制。 柳青 《创业史》第一部题叙:“他还要她马上给可怜的孤儿改修一条棉裤呢!”
(1).改建修治。《后汉书·王景传》:“ 河 决积久,日月侵毁……宜改脩堤防,以安百姓。” 南朝 梁 任昉 《齐竟陵文宣王行状》:“匠者以为不祥,将加修葺。公曰:‘此天谴也。无所改修,以记吾过,且令戒惧不怠。’”
(2).改过修身。《晋书·高阳王睦传》:“ 睦 退静思愆,改修其德。”《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年》:“进而有过则示惩,惩而改脩则復进,既不废法,亦无弃人。”
(3).改缝,另制。 柳青 《创业史》第一部题叙:“他还要她马上给可怜的孤儿改修一条棉裤呢!”
《漢語大詞典》:生犀
(1).活犀牛。《汉书·王莽传上》:“ 越裳氏 重译献白雉, 黄支 自三万里贡生犀。”《后汉书·章帝纪》:“ 元和 元年春正月, 中山王 焉 来朝。 日南 徼外蛮夷献生犀、白雉。” 李贤 注引 刘欣期 《交州记》:“犀,其毛如豕,蹏有三甲,头如马,有三角,鼻上角短,额上、头上角长。”《旧唐书·南蛮传·诃陵国》:“十三年,遣使进僧祗女二人、鸚鵡、玳瑁及生犀等。”
(2).以喻容貌丑陋者。《南史·恩倖传·陆验》:“ 验 容貌特丑,先是外国献生犀,其形甚陋,故閭里咸谓 验 为生犀。”
(3).借指劲兵。 唐 陆龟蒙 《南征》诗:“遥知贼胆纵横破,绕帐生犀一万株。”参见“ 犀甲 ”。
(4).指活杀犀牛而取得的犀角。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二:“犀有捕得杀而取者为生犀,有得其蜕角为退犀,亦犹用鹿角法耳。” 明 李时珍《本草纲目·兽二·犀》﹝修治﹞引 寇宗奭 曰:“鹿取茸,犀取尖,其精鋭之力尽在是也。以西番生犀磨服为佳。”
(2).以喻容貌丑陋者。《南史·恩倖传·陆验》:“ 验 容貌特丑,先是外国献生犀,其形甚陋,故閭里咸谓 验 为生犀。”
(3).借指劲兵。 唐 陆龟蒙 《南征》诗:“遥知贼胆纵横破,绕帐生犀一万株。”参见“ 犀甲 ”。
(4).指活杀犀牛而取得的犀角。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二:“犀有捕得杀而取者为生犀,有得其蜕角为退犀,亦犹用鹿角法耳。” 明 李时珍《本草纲目·兽二·犀》﹝修治﹞引 寇宗奭 曰:“鹿取茸,犀取尖,其精鋭之力尽在是也。以西番生犀磨服为佳。”
《漢語大詞典》:遵修
亦作“ 遵脩 ”。 犹言遵循修治。《史记·周本纪》:“﹝ 不窋 ﹞不敢怠业,时序其德,遵脩其绪,脩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汉书·匡衡传》:“君遵修法度,勤劳公家,朕嘉与君同心合意,庶几有成。”《三国志·蜀志·刘永传》:“朕承天序,继统大业,遵脩稽古,建尔国家,封于东土,奄有 龟 蒙 ,世为藩辅。” 宋 元绛 《熙宁四年大飨明堂御札》:“维仁祖之武,宜谨於遵修。”
《漢語大詞典》:追修(追脩)
谓仿照原样加以修治。《史记·太史公自序》:“ 仲尼 悼礼废乐崩,追脩经术,以达王道,匡乱世,反之於正。”《后汉书·文苑传下·赵壹》:“儻可原察,追脩前好,则何福如之!”《南齐书·文学传·祖冲之》:“ 昇明 中, 太祖 辅政,使 冲之 追修古法。”
追脩:亦作“ 追修 ”。
追脩:亦作“ 追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