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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传呼
勾呼
通唤
遣唤
宣唤
拘籍
宣差
唤问
法警
唤审
唤质
传票
拘传
《國語辭典》:
传呼(傳呼)
拼音:
chuán hū
1.封建时代,大官出行时,由侍卫高呼閒人回避的一种威仪。唐。李公佐《南柯太守传》:「生左右传车者传呼甚严,行者亦争辟于左右。」
2.口耳相传。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洧水注》:「口者,水口也,参阴声相近,盖传呼之谬耳。」
3.指电信局通知受话人去接长途电话,或管理公用电话的人通知受话人去接电话。
分類:
传呼
传声
传唤
声呼
口语
呼喊
《漢語大詞典》:
勾呼
调集;传唤。 宋
范仲淹
《奏陕西河北攻守等策》
:“彼戎大举,则二旬之前,必闻举集。我之次边军马,尽可勾呼,驻於坚城以待敌之进退。” 宋
尤袤
《淮民谣》
:“青衫两承局,暮夜连勾呼。勾呼且未已,椎剥到鸡豕。”
分類:
调集
传唤
《漢語大詞典》:
通唤
(1).方言。谓痛而呻吟。 唐
颜师古
《
匡谬正俗
》
卷六:“恫,今 太原 俗呼痛而呻吟谓之通唤。” 章炳麟
《訄书·订文》
:“
《释言》
云‘恫,痛也’,而 太原 谓‘痛而呻吟’为‘通唤’。”
(2).犹传唤。
《
宋史·礼志十六
》
:“皇帝降坐,御 集英殿 ,鸣鞭,殿中监已下通班起居。殿中监、少监升殿,通唤阁门官升殿。”
分類:
方言
传唤
呻吟
《漢語大詞典》:
遣唤
犹传唤。 句道兴 本
《
搜神记
》
:“ 子京 曰:‘我共见 梁元皓 为朋友,其人先死,今已奏闻阎罗王遣唤我来,共他为期,不可失时。’”
分類:
传唤
《漢語大詞典》:
宣唤
帝王下令宣召、传唤。 前蜀 花蕊夫人
《宫词》
之二一:“小毬场近曲池头,宣唤勋臣试打毬。” 宋
孟元老
《
东京梦华录·大内
》
:“车子院、黄院子、内诸司兵士,祗候宣唤;及官禁买卖进贡,皆由此入。” 明
田汝成
《
西湖游览志馀·偏安佚豫
》
:“奉太上过寝殿,进早膳,太上令宣唤 吴郡王 等官前来伴话。”
分類:
帝王
下令
宣召
传唤
前蜀
《漢語大詞典》:
拘籍
(1).按册籍传唤。
《
金史·隐逸传·褚承亮
》
:“ 斡离不 既破 真定 ,拘籍境内进士试 安国寺 , 承亮 名亦在籍中,匿而不出。”
(2).犹拘禁。
《元典章新集·刑部·窝主》
:“﹝贼人﹞除籍后再犯,终身拘籍。”
分類:
册籍
拘禁
传唤
《漢語大詞典》:
宣差
(1).帝王派遣的使者。 宋
孟珙
《蒙鞑备录·奉使》
:“彼奉使曰宣差。自皇帝或国王处来者,所过州县及官兵头目处,悉来尊敬,不问官之高卑,皆分庭抗礼。”
《
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三年
》
:“ 全 欲朝廷不为备,且不遽絶其给,乃挟 蒙古 李 宋 二宣差以虚喝朝廷,然 蒙古 实未尝资 全 兵。” 清
洪升
《长生殿·神诉》
:“则俺在庙里安身,忽听得空中唤取,则他那天上宣差,有俺甚地头事务。”
(2).供传唤役使的差人。
《
金史·李喜住传
》
:“有 李喜住 者,本 宿州 众僧奴 下宣差。”
分類:
帝王
传唤
派遣
役使
使者
差人
《漢語大詞典》:
唤问(唤問)
传唤讯问。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编审·立局亲审》
:“先投户单,逐户唤问。”
分類:
传唤
讯问
《國語辭典》:
法警
拼音:
fǎ jǐng
法院中担任押送或戒护犯人、传唤当事人、證人和维持法庭秩序等职务的警察。
分類:
法院
院中
担任
逮捕
押送
犯人
传唤
当事人
证人
维持
持法
法庭
秩序
职务
人员
《漢語大詞典》:
唤审(唤審)
传唤审讯。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讼》
:“午时升堂,将公座移置捲棚,必照牌次序唤审,不可临时更改。”
分類:
传唤
审讯
《漢語大詞典》:
唤质(唤質)
传唤质对。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清查之法》
:“若新任才能,花名完欠,逐户何难唤质。”
分類:
传唤
质对
《國語辭典》:
传票(傳票)
拼音:
chuán piào
1.法律上指诉讼过程中,法院或检察机关传唤诉讼当事人或关系人所签发的法定正式凭据。如:「法院传票」。
2.会计工作中作为登记或审核帐目的凭据。如:「商校的珠算课程,都有算传票的实习。」
分類:
传票
传唤
会计
案件
关人
人员
登记
记帐
帐目
到案
凭证
凭单
《漢語大詞典》:
拘传(拘傳)
司法机关强制传唤有关人到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刑事被告人,经过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民事案件中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拘传。
分類:
司法机关
机关
强制
传唤
关人
到案
公安
人民
检察院
人民法院
被逮
逮捕
拘留
刑事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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