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前官
(1).原来的官职。《北齐书·张保洛传》:“﹝ 保洛 ﹞ 济南 初,出为 沧州 刺史,封 敷城郡王 。为在州聚歛,免官,削夺王爵。及卒,赠以前官,追循本封。”
(2).指现任官的前一任官。《宋史·刑法志二》:“有司以覆勘不同,则前官有失入之罪,往往雷同前勘。”《金史·百官志四》:“若文牒未至,前官在任,及后官已到,前官差出,其禄两支,职田皆给后官。”
(3).谓以前于某地为官。《清史稿·蒋洲传》:“ 陕西 巡抚 明德 ,以前官 山西 尝取 洲 及诸属史賕,亦论绞候。” 清 梁章钜 《浪迹续谈·狮子林》:“余於 吴郡 园林,最嫌 狮子林 之逼仄,殊闷人意,故前官 苏 藩时,亦曾偕友往游一次,而并无片语纪之。”
(2).指现任官的前一任官。《宋史·刑法志二》:“有司以覆勘不同,则前官有失入之罪,往往雷同前勘。”《金史·百官志四》:“若文牒未至,前官在任,及后官已到,前官差出,其禄两支,职田皆给后官。”
(3).谓以前于某地为官。《清史稿·蒋洲传》:“ 陕西 巡抚 明德 ,以前官 山西 尝取 洲 及诸属史賕,亦论绞候。” 清 梁章钜 《浪迹续谈·狮子林》:“余於 吴郡 园林,最嫌 狮子林 之逼仄,殊闷人意,故前官 苏 藩时,亦曾偕友往游一次,而并无片语纪之。”
《漢語大詞典》:南河
(1).古代称 黄河 自今 潼关 以下由西向东流的一段为 南河 。《书·禹贡》:“浮于 江 沱 潜 汉 ,逾于 洛 ,至于 南河 。”《史记·五帝纪》:“ 舜 让辟 丹朱 於 南河 之南。” 张守节 正义:“ 河 在 尧 都之南,故曰 南河 。《禹贡》‘至于 南河 是也。’” 唐 张说 《喜度岭》诗:“ 东汉 兴 唐 历, 南河 復 禹 谋。”
(2). 清 以前 黄河 自今 内蒙古 巴彦高勒镇 以下分为南北二支,南支即今 黄河 正流,当时为支流,称为 南河 。参见“ 北河 ”。
(3). 清 雍正 七年(1729年)改河道总督为 江南 河道总督,掌管防治 江南 (今 江苏 、 安徽 两省)境内的 黄河 、 运河 、 洪泽湖 、 海口 等。时称总督为 南河 总督,所管理诸河为 南河 。参见“ 北河 ”、“ 东河 ”。
(4).星名。属井宿,共三星。《晋书·天文志》:“南河、北河各三星,夹东井。”参见“ 北河 ”。
(2). 清 以前 黄河 自今 内蒙古 巴彦高勒镇 以下分为南北二支,南支即今 黄河 正流,当时为支流,称为 南河 。参见“ 北河 ”。
(3). 清 雍正 七年(1729年)改河道总督为 江南 河道总督,掌管防治 江南 (今 江苏 、 安徽 两省)境内的 黄河 、 运河 、 洪泽湖 、 海口 等。时称总督为 南河 总督,所管理诸河为 南河 。参见“ 北河 ”、“ 东河 ”。
(4).星名。属井宿,共三星。《晋书·天文志》:“南河、北河各三星,夹东井。”参见“ 北河 ”。
《國語辭典》:素食 拼音:sù shí
1.蔬食,菜食里没有荤腥。《汉书。卷六八。霍光传》:「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
2.平时常吃的食物。《仪礼。丧服礼》:「传曰:『食菜果,饭素食。』」
3.无功劳而空享俸禄。《诗经。魏风。伐檀》:「彼君子兮,不素食兮。」也作「素餐」。
2.平时常吃的食物。《仪礼。丧服礼》:「传曰:『食菜果,饭素食。』」
3.无功劳而空享俸禄。《诗经。魏风。伐檀》:「彼君子兮,不素食兮。」也作「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