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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生户
指未入州城定居的人户。 宋 欧阳修 《论水洛城事宜乞保全刘沪等札子》:“今忽见 沪 先得罪,带枷入狱,则新降生户岂不惊疑。”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十一:“其间自 涇原 章川堡 至 秦州 麻穰寨 ,一百三十里,并是生户所居。”宋史·兵志五:“西北边 羌 戎 种落不相统一,保塞者谓之熟户,餘谓之生户。”续资治通鉴·宋太宗淳化五年:“大约 党项 、 吐蕃 ,风俗相类,其帐族有生熟户,接连 汉 界,入州城者谓之熟户,居深山僻远者谓之生户。”
《國語辭典》:烟户(煙戶)  拼音:yān hù
1.旧时清查各族人口,每年报于户部,称为「烟户」。
2.吸食鸦片的登录档案,亦用以泛称鸦片吸食者。《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三回:「凡系吃烟的人,都要抽他的吃烟税,给他注了烟册,另外编成一份烟户。」
《國語辭典》:三家  拼音:sān jiā
1.春秋时鲁国孟孙、叔孙、季孙三公族。《论语。八佾》:「三家者以雍彻。」三国魏。何晏。集解:「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参见「三桓」条。
2.春秋末年,分晋的韩、赵、魏三卿。《史记。卷二七。天官书》:「田氏篡齐,三家分晋,并为战国。」
3.三皇。《后汉书。卷六○上。马融列传》:「俾之昌言而宏议,轶越三家,驰骋五帝。」参见「三皇」条。
4.夏、商、周三代。汉。王充《论衡。正说》:「案礼,夏、殷、周三家相损益之制,较著不同。」
5.《经书》的三家。如《书经》有欧阳、大夏侯、小夏侯三家;《礼经》有大戴、小戴、庆氏三家;《春秋》有左氏、公羊、谷梁三家。
6.三户人家。宋。陆游 野意诗:「堤长逾十里,村小只三家。」
《國語辭典》:三代  拼音:sān dài
1.夏、商、周三朝。《礼记。表记》:「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明。陈继儒《李公子传》:「已命更席,则陶觞瓦鼎,无非三代物,最近者亦秦汉铜器。」也称为「三后」。
2.称祖至孙三辈。如:「三代同堂」。唐。王维李陵咏〉:「汉家李将军,三代将门子。」也称为「三辈子」。
3.曾祖、祖父、父的总称。
《國語辭典》:均输(均輸)  拼音:jūn shū
1.职官名。汉武帝时于每郡所置均输官以流通货物。
2.宋代王安石变法时所创的一种新法。为政府先制定每年物品的预算,由发运司采购物资,以节省不必要的运费。
3.一种九章算术。
《漢語大詞典》:色役
古时徭役之一。盛行于 唐 代,即由官府佥派人户去各级品官和官衙担任仆役的一种差役。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海叙不遇:“ 李常侍 騭 廉察 江 西,特与放乡里之役,盲俗互有论列。 騭 判曰:‘ 江 西境内,凡为诗得及 涛 者,即与放色役,不止一 任涛 耳。’”新唐书·食货志一:“ 王鉷 为户口色役使,岁进钱百亿万緡。” 宋 欧阳修 《相度并县牒》:“﹝三县﹞地居僻远,户口凋零,全少词讼盗贼,逐县虚占令佐及诸色公人色役。”
《漢語大詞典》:投下
元 朝诸王、驸马、勋臣所属的人户。源于 辽 ,蒙古语称爱马。 元太祖 建 蒙古国 ,将被征服民分赐给诸弟、诸子、驸马、功臣;他们用兵中原和西域,又将俘虏带回草原,作为各自的私属,形成若干投下。投下人平时向领主纳赋服役,战时由领主率领出外作战。由于中原人不适应草原的生产和生活,投下领主又将俘虏寄留于各州县,派人管理。 元 朝陆续专设官府。无论是漠南北、中原、 江 南的人户,凡属某领主所有者,通称某投下或某位下,由领主世袭继承。漠南北投下事由领主自理;中原投下事由朝廷派官治理,由领主派达鲁花赤监收应纳五户丝(即每五户应向领主缴纳的一斤丝)。辽史·地理志一:“又以征伐俘户建州襟要之地,多因旧居名之;加以私奴置投下州。”《元代白话碑集录·一三○九年荥阳洞林寺圣旨碑》:“军官每根底……各投下官人每根底、往来使臣每根底宣諭的令旨。”《元典章·圣政一·劝农桑》:“ 至元 七年二月钦奉皇帝圣旨,宣諭诸路府州司县达鲁花赤管军官管民官、诸投下官员军民诸色人等。”
《國語辭典》:影占  拼音:yǐng zhàn
遮蔽、掩护。元。郑廷玉《后庭花》第一折:「向他州寻远亲,往乡中投近邻,向山中影占身。」《水浒传》第六回:「这两个那里似个出家人,只是绿林中强贼一般,把这出家影占身体。」
《漢語大詞典》:府户
军户的一种。指 北魏 时隶属于军府、世代执兵役的人户。北齐书·魏兰根传:“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徵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廝养……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 谷霁光 《府兵制度考释》第一章:“军府的户口,世执兵役,称为府户,也就是兵户。府户、兵户有的是被强征而来的,有的是被俘虏或坐罪而来,其地位低于一般农民。”
《漢語大詞典》:头下(頭下)
(1).犹名下。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今来前项人户,从初径於市易差出勾当人等头下赊欠。”
(2). 辽 金 两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所俘掠的人户,归其各自奴役,称“头下”。亦指由此种人户所建立的特置州县。辽史·地理志一:“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 上京 盐铁司。”《元代白话碑集录·1240年济源十方大紫微宫圣旨碑》:“兼不以是何头下官员人等,无得骚扰。” 蔡美彪 注:“‘头下’或写作‘投下’,但非蒙古语的译音。 辽 金 两代均有此制。”参阅辽史·地理志一
《漢語大詞典》:均籴(均糴)
宋 代按照人户家产、土地多少,分等摊派征购粮食的制度。购价往往低于市价。 徽宗 政和 三年(公元1113年)始行于 陕西 ,后推广至诸路。参阅文献通考·市籴二
《漢語大詞典》:灶户(竈户)
以煮盐为业的人户。 宋 苏轼 《上文侍中论榷盐书》:“ 淮 浙 之民所以不免於私贩,而灶户所以不免於私卖者,以官之买价贱而卖价贵耳。”《元典章·刑部十五·约会》:“灶户与军民官相关词讼,理合所委盐司官与军民官一同取问归结。” 明 杨基 《与陈时敏别》诗:“灶户八九家,皮肉瘦且黧。”《清会典·户部三·尚书侍郎职掌五》:“凡户之别,有民户……有灶户。”原注:“各盐场井灶丁,是为灶户。”《新华日报》1939.8.17:“为了抗战中的食盐生产,为了保障小灶户的生存,实行统制政策是必要的。”
分類:煮盐人户
《漢語大詞典》:盐户(鹽户)
以制盐为业的人户。魏书·崔游传:“转 河东 太守,郡有盐户,常供州郡为兵。” 唐 刘恂 岭表录异卷中:“ 贞元 中,有盐户犯禁,逃于 罗浮山 。”宋史·食货志下四:“产盐固藉於盐户,鬻盐实赖於盐商。”
分類:盐户人户
《漢語大詞典》:役户
(1).闾里中负责差役的人户。《水浒传》第十八回:“ 晁盖 这厮,姦顽役户,本县内上下人,没一箇不怪他。”参阅文献通考·职役二
(2).服役之人户。宋史·食货志上六:“ 乾道 五年, 处州 松阳县 倡为义役,众出田穀,助役户轮充,自是所在推行。”
《國語辭典》:押司  拼音:yā sī
职官名。宋代衙门中办理文书、狱讼的役吏。《金瓶梅》第一回:「知县随即换押司去了文案,当日便参武松做了巡捕都头。」
《漢語大詞典》:免役钱(免役錢)
宋 代推行免役法时,由当役人户按等第交给官府雇人代服徭役的费用。宋史·食货志上五:“凡当役人户,以等第出钱,名免役钱。”参见“ 免役法 ”。
《漢語大詞典》:免役法
宋 熙宁 年间 王安石 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 募役法 ”。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