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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事要
事典
事书
事绪
谄事
事著
物事
顺事
吉事
受事
遂事
九事
致事
事精
错事
《漢語大詞典》:事要
(1).指权柄。韩非子·孤愤:“当途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
(2).事情的要领、要旨。 晋 葛洪 抱朴子·行品:“﹝士﹞安困洁志,操清冰霜,而疏迟迂阔,不达事要,见机不作,所为无成。”
(3).重要的事情。后汉书·伏湛传:“又自採集古今,删著事要,号曰《伏侯注》。”《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凡百事要所当损益,乐闻异计,匡所不逮。”
《漢語大詞典》:事典
(1).治事的规章。周礼·天官·大宰:“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左传·文公六年:“ 宣子 ( 赵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 杜预 注:“典,常也。” 唐 苏颋 《命姚崇等北伐制》:“入敷事典,省阁称其闲练;出综条察,吏人畏其严明。”
(2).专门辑集有关礼制事件的类书。明史·艺文志三有 徐袍 著《事典考略》六卷。
(3).典故之一类。指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别于语典。
《漢語大詞典》:事书(事書)
古代诸侯给天子的奏事之书。周礼·春官·内史:“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 贾公彦 疏:“诸侯凡事有书奏白於王,内史读示王。”
《漢語大詞典》:事绪(事緒)
(1).事情的条理。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诏策:“昔 郑弘 之守 南阳 ,条教为后所述,乃事绪明也。” 南朝 梁 沈约 《南郊赦诏》:“军政国容,事绪非一;刑礼参用,未臻和简。”
(2).指纷繁的事务。 明 文徵明 《朱秋厓象赞》:“事绪甫寧,而此身已病。”
《漢語大詞典》:谄事(諂事)
逢迎侍奉。后汉书·齐武王縯传:“初, 李軼 諂事 更始 贵将, 光武 深疑之。” 宋 岳珂 《吁天辩诬通叙》:“夫 俊 以憾臣之心而諂事於 檜 , 檜 之憾先臣者视 俊 为尤切。”
分類:逢迎侍奉
《韵府拾遗 御韵》:事著
宋书何承天传情由习亲艺因事著
分类:事著
《國語辭典》:物事  拼音:wù shì
1.物品、东西。《西游记》第一二回:「玄奘大喜,即便谢了恩,领了物事,更无留滞之意。」《初刻拍案惊奇》卷一:「我自到海外一番,不曾置得一件海外物事。」也作「事物」。
2.事情。《隋书。卷五六。张衡传》:「临死大言曰:『我为人作何物事,而望久活!』」
《國語辭典》:顺事(順事)  拼音:shùn shì
1.称心的事。如:「近一个月来,诸多顺事接踵而至,令他好不开怀。」
2.和顺事奉。《史记。卷一。五帝本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上》:「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
3.顺应已成的事势。《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夏书曰:『念兹在兹,顺事恕施也。』」
分類:顺从侍奉
《漢語大詞典》:吉事
吉祥之事。古指祭祀、冠礼、婚嫁等。《易·繫辞下》:“吉事有祥。”礼记·曲礼上:“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 郑玄 注:“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 汉 贾谊 新书·容经:“吉事上左。”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结构》:“噫!活人见鬼,其兆不祥;矧有吉事之家,动出魑魅魍魎为寿乎?”
《國語辭典》:受事  拼音:shòu shì
接任办事。《国语。鲁语上》:「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三国志。卷一九。魏书。任城威王彰传》:「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
《國語辭典》:遂事  拼音:suì shì
1.势在必行的事。《论语。八佾》:「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淮南子。要略》:「道应者,揽掇遂事之踪,追观往古之迹。」
2.专主某事。《公羊传。桓公八年》:「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成使乎我也。」《汉书。卷七九。冯奉世传》:「春秋之义亡遂事,汉家之法有矫制。」
《骈字类编》:九事
宋 黄庭坚 寺斋睡起二首 其二 人言九事八为律,傥有江船吾欲东。
《漢語大詞典》:致事
(1).上报施政情况。《周礼·天官·大宰》:“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詔王废置。”周礼·天官·小宰:“岁终,则令羣吏致事。”
(2).犹致仕。辞官。《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 郑玄 注:“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北齐书·杜弼传:“岁餘,以年老致事。”参见“ 致仕 ”。
《國語辭典》:致仕  拼音:zhì shì
辞官退休。《汉书。卷一二。平帝纪》:「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致仕,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三国演义》第二七回:「桓帝时曾为议郎,致仕归乡。」也作「致事」。
《韵府拾遗 庚韵》:事精
吕氏春秋巫马期弊生事精劳手足烦教诏虽治犹未至也
分类:事精
《漢語大詞典》:错事(錯事)
处理事务。错,通“ 措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使获燿日月之末光絶炎,以展采错事。” 裴駰 集解引《汉书音义》:“使诸儒记功著业,得覩日月末光殊絶之用,以展其官职,设厝其事业者也。” 宋 曾巩 《相制二》:“图治者以古为迂,错事者以苟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