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丁年

相关人物
李陵


《昭明文选》卷四十一〈书上·答苏武书〉~852~
且足下昔以单车之使,适万乘之虏,遭时不遇,至于伏剑不顾,流离辛苦,几死朔北之野。丁年奉使,皓首而归。老母终堂,生妻去帷。此天下所希闻,古今所未有也。蛮貊之人,尚犹嘉子之节,况为天下之主乎?陵谓足下,当享茅土之荐,受千乘之赏。唐·李善曰:「丁年,谓丁壮之年也。」
《通典》卷七〈食货典·丁中·汉〉~54~
汉孝景二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而始傅。晋武帝平吴后,有司奏,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北齐武成河清三年,乃令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为中,六十六以上为老,十五以下为小……隋文帝颁新令,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岁以下为小,十七以下为中。十八以上为丁,以从课役。六十为老,乃免。开皇三年,乃令人以二十一成丁。炀帝即位,户口益多,男子以二十二成丁。高颎奏以人閒课税,虽有定分,年常徵纳,除注恒多,长吏肆情,文帐出没,既无定簿,难以推校。乃为输籍之样,请遍下诸州,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巡人,各随近五党三党共为一团,依样定户上下。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