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毛诗正义》卷十三之二〈小雅·谷风之什·信南山〉~460~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汉·毛亨传:「甸,治也。畇畇,垦辟貌。曾孙,成王也。」东汉·郑玄笺云:「信乎彼南山之野,禹治而丘甸之。今原隰垦辟,则又成王之所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