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龙示总河高晋作(乾隆乙酉)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积土陶庄势久成,逼黄恐致渐侵清。
曰斌重举木龙制(此宋陈尧佐法高斌效而为之),汝晋仍于沙渚营。
南涨北坍虽有效,扬汤止沸可无惊。
河工艰一劳永逸,补罅期输尔我诚。
⑴ 前巡相度清口允高晋请添建木龙以资利导两载以来南岸新涨滩二百六十馀丈北岸刷去旧淤一百四十馀丈护工桃溜已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