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书·乐志》曰:“开元十一年,祀昊天于圜丘,降神用《豫和》,六变,辞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肃和》。迎俎用《雍和》,皇帝酌献天神、酌献配座、饮福酒并用《寿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用《凯安》,礼毕送神用《豫和》,皇帝还大次用《太和》。”
止奏潜聆,登仪宿啭。
太玉躬奉,参钟首奠。
簠簋聿升,牺牲遰荐。
昭事颙若,存存以伣。